1.《中國經濟年鑒》是全面記載一年一度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的綜合性資料年刊,通過對全國各部門、各地區、各行業翔實資料的臚列和有關部門官員和學者的分析論評,系統反映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新成就、新問題、新趨勢。
2.《中國經濟年鑒》(2001)分為九個部分,即:第一部分,重要經濟文獻;第二部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分析;第三部分,省部級領導談經濟;第四部分,國民經濟和社會各行業發展概況;第五部分,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概況;第六部分,企業發展概況;第七部分,本年專題;第八部分,國民經濟統計資料;第九部分,附錄(包括新頒布的經濟法律法規目錄,經濟理論研究綜述,經濟大事記與名錄)。
3.“本年專題”部分是本刊特載的跨年度綜述性和研究性文章。本年所刊專題內容,一是“九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全面進步各主要方面的總結和述評,二是專題分析或述評2000年熱點問題。共登載14篇,它們是:“九五”時期國民經濟運行軌跡的特徵及其意義和經驗;“九五”時期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問題;中國對外經濟:“九五”輝煌與“十五”發展;“九五”時期的宏觀調控;“九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的進展分析;“九五”中國金融市場的改革與發展;“九五”時期我國財政政策回顧及效應評價;“九五”時期的中國貨幣政策;“九五”中國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國有企業脫困和改制;“九五”時期的鄉鎮企業;“九五”時期的住房制度改革;2000年中國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分析;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背景、現狀及問題。
4.本年鑒第五部分“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概況”各篇大多由文字敘述和主要指標表格兩部分組成。文字部分由各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撰寫,表格部分由各地政府統計部門提供。同是一個地區同一個項目,有時文字敘述的數據和表格所列統計數據不一致,這是因為政府職能部門敘述的可能是政府統計部門年初發佈的或未最後確定的預報數。凡此情況,請以各地政府統計部門提供的表格數據為準。
5.本年鑒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除行政區劃、國土面積和森林資源外,暫未包括我國台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和行文中不再一一說明。
6.本年鑒文章大部分來自中央各委、部、局、辦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專題論文主要來自政府經濟研究部門和重要經濟研究機構,國民經濟統計資料由國家統計局提供。
7.由於編輯體例的客觀限制和事物內在聯繫的規律性,有時候同一個主題可能在不同部分、不同篇目中有所涉及,將相關文章和相應統計資料對照使用,更能全面把握有關情況。
8.本年鑒表格中符號使用說明:“一”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據不詳、口徑變化無法比較得到或無此項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或“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
9.《中國經濟年鑒》編委會,特約審稿人、撰稿人為本年刊做了大量工作,有關部門和地區給予本刊很大支援,在此謹表謝意。 中國經濟年鑒社編輯部 20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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