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資產投資行為更能符合客觀需要,能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在具體投資之前,應對擬投資的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其主要任務是論證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效益性,並預測投資後的經濟效益,為投資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可行性研究的一般程式
1.機會研究(又稱為立項建議) 它是對投資的方向提出建議,企業及基層單位根據生產中發現的問題和市場中的機會,以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為基礎,尋找最有利的投資機會。從企業來看,應根據資金實力的大小,現有技術能力,尋求新的效益較好的投資機會。
2.初步可行研究(又稱為立項審查) 它是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活動,是大體收集材料 ,對投資項目的前景粗略估價的過程。由初步可行性研究,決定是否繼續進行可行性研究。
3.可行性研究是在初步可行研究基礎上認為基本可行,而對項目各方面的詳細材料進行全面的蒐集、掌握,依此對項目的技術和經濟諸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考察,並對項目建成後提供的生產能力、產品品質、成本、費用、價格及收益情況進行科學的預測,為決策提供確切的依據。
4.形成評價報告經可行性研究後,要將技術上可行和經濟上合理與否的情況形成結論,寫成報告,並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評定和決策。報告的具體內容包括資產投資項目的預測(就是預測投資項目需要增加那些固定資產,增加多少,何時增加等);提出投資概算,籌劃投資來源;擬定投資方案,測算投資效果。
5.投資方案的審核和決策
投資效益指標計算出來後,就應對同一項目的不同投資方案的效益進行對比,擇優進行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