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住宅類型。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取得了顯著成就,但也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和挑戰。以下對保障性住房市場現狀分析。
保障房建設的目標在於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規劃目標是通過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到「十二五」期末,使保障房的覆蓋面達到城市人口20%。現從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的五大問題來分析保障性住房市場現狀。
目前,住房保障的制度立法還沒有完善,缺少針對住房保障的整體性政策。通過完善的住房保障立法不但可以為居民的住房提供保障,更可以為推進住房保障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完善的立法才能保證住房保障的合理開展。
我國目前的住房保障機構是房改機構。在推行住房保障的過程中,與房地產業的博弈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步履維艱,一些房改機構的設置受到了較大的影響,房改工作處於停滯階段。除此之外,地方住房保障機構也不盡健全,多數城市機構人員配置很難完成中央關於各地保障性住房的任務。
2017-2022年中國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行業市場發展現狀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表明,雖然中央對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有一定的補助,但也需要政府投入不少的資金,對於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經濟不太發達的中西部地區,面臨著經濟發展的壓力,想要發展合理的住房保障仍然有很大的資金不足。
相關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使用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進行,在申請中,申請人及相關單位和組織要予以配合。然而在實際操作時,因經濟適用房申請人或單位以及居委會開具的收入證明常常存有較多虛假數據,引發信息失真。資料表明,一些單位為了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在給職工出具收入證明時,儘量虛報職工收入。並且,用人單位以及居委會等相關部門在很多時候所調查到的申請人收入僅僅是表面收入,在總收入中占了很大比例的隱陛收入一般而言難以調查得到,此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很多申請人的收入呈現出動態變化趨勢,這就更加為申請人收入的調查工作增加了難度。
從總體上看,一部分原因是有關部門在市郊的征地費用和拆遷安置方面的補償與市區相比要低得多,還有一部分原因,政府通過出讓地腳好的土地可以獲得更多的財政收入。並且,許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一般都由房地產開發商負責規劃設計,開發商為了獲得高額利潤,往往會儘量降低設計成本,儘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售價,但同時導致很多經濟適用房出現了建設項目規劃不合理,戶型設計不經濟、公共設施不配套等不良現象。
保障性住房市場現狀表明,目前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存在的問題必須通過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從市場規律,並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得以解決,這樣才可使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人群更好地享受到國家的住房福利。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設與分配的公平與公正,也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國房地產業按市場規律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