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即將正式施行。據中國報告大廳記者了解,7月21日至8月26日,省消協、省旅遊行業協會等組織38名調查人員,以普通遊客身份進行體驗式調查。調查選定了4家旅行社以及濟南、煙臺、威海、臨沂、棗莊5個城市11個景點,對旅行社服務、景區觀景設施等多個項目進行了詳細考察。現對2013年我國旅遊消費行業分析如下:
報告顯示,在各市各個景區,調查人員均能切身「體驗」到大量明顯違反《旅遊法》相關規定、景區設施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遊客「被宰」問題。
在消費體驗選擇的5條旅遊線路中,有2條存在旅遊購物現象。在一條二日游線路中,遊客參觀景點的時間不足30分鐘,卻被要求參加一個40分鐘的商品推介會,又用一個小時安排遊客購物;另外一條線路上,遊客被滯留在購物場所長達三個小時。
旅行社在與遊客簽訂的合同中,故意模糊概念、含糊其辭損害遊客知情權的情況也很普遍。有的旅行社報價中費用只包含第一門票費,景點中景中景、園中園以及諸多自費項目,旅行社並沒有提前講明;一條旅遊線路上旅行社事先承諾的住宿條件是商務酒店或同等條件,到達後調查人員發現,一個房間坐便器墊發霉,床單明顯沒有更換,另一個房間空調直接不能用。
《旅遊法》規定景區應有必要的配套服務和輔助設施,應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制度。有的景區遊覽電瓶車缺乏調度,遊客在烈日下等待半個多小時且沒有遮陽棚。由於景區缺乏路標指示,致使遊客多走數百米「冤枉路」的情形也較為普遍。
更為嚴重的是,調查人員發現部分景區的安全提示和防護措施離標準差距不小。在某個景區的隧道和地下峽谷內,竟然有個別照明設施損壞,且沒有無線通信信號致使手機無法使用,全程也沒發現設有救援電話。
在所有調查人員的不滿意選項中,「餐飲和食品」環節得分最低。多數調查團成員均體驗到,景區餐廳就餐環境不夠衛生、服務人員服務意識不強, 對客人所提服務要求不積極回應甚至不理不睬。某海濱景區餐廳所提供的飯菜有異味,小米湯竟然是變餿變味的剩湯剩飯。某知名景區附近的旅遊飯店,菜價比其他普通餐飲飯店高出4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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