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可以在親屬間或者沒有親緣關係之間設立,去年已經開始實施,像一些失孤老人就可以設立居住權,增加一份養老的收入。目前了解到石家莊和邯鄲以及滁州市都對於居住權實施了一定的相關政策。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中,新設立了一種權利——居住權,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民法典》實施後,居住權登記工作在全國各地陸續開展。居住權設立後,居住權人在權利生效期間,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權利,即便房屋產權發生轉移,居住權也不受影響。
據了解,居住權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辦理。法律專家表示,居住權不僅可以在親屬間設立,也可以在沒有親緣關係的個體間進行。例如,失獨老人先為自己設立居住權,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獲得一筆收入,實現以房養老。全國多個城市已啟動居住權登記工作。
此前於5月1日起,石家莊市轄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住宅,申請人可以按照《辦法》的相關條款辦理不動產居住權登記。此外,《辦法》還對如何辦理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以及登記材料範本進行了明確。5月10日,石家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頒發了首本居住權登記證明,標誌著居住權登記制度在石家莊市正式落地。
此外,邯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印發實施了《邯鄲市居住權登記操作規程(試行)》,依法規範居住權登記,保障居住權人合法權益,推動居住權登記落地實施。
除了石家莊和邯鄲,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也向市民頒發滁州市不動產居住權登記證明,「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在滁州市正式落地實施。早於3月1日,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便印發《滁州市居住權登記操作規範》,明確居住權應當申請登記,並只有在辦理了登記手續後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設立居住權的房屋用途只能是住宅,居住權的期限,可以自行設立。
居住權是新的民法典中新設計的,去年已經開始實施目前石家莊和邯鄲已經落地實施居住權的政策,滁州設計居住權的房屋只能是住宅對於期限可以自行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