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期,電子行業上市公司東尼電子因信息披露問題再次引發市場關注。4月25日晚,東尼電子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這是該公司2024年以來第三次因信披問題被監管部門關注,凸顯了其在信息披露合規性方面的不足。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電子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指出,東尼電子公告顯示,公司於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司表示,目前日常經營秩序正常,業務活動有序開展,並將積極配合調查,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然而,這並非東尼電子首次因信披問題被監管關注。2024年以來,公司已三次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均涉及信息披露違規。
2024年2月5日,東尼電子公告披露,公司因碳化矽產品相關重大合同進展及履行情況披露不及時、不準確,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具體來看,公司於2023年1月10日披露了關於碳化矽襯底產品的重大合同,但截至2023年10月28日,合同僅完成交付進度6.74%。公司已預見2023年交付計劃無法完成,卻遲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進展公告,構成信息披露不及時。隨後,上交所也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
2024年7月23日,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東尼電子存在成本入帳不完整、研發費用核算和存貨計價不準確等問題,且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並披露關聯交易事項,導致2022年年報和2023年半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此外,公司還存在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等問題。浙江證監局對公司及6名高管出具警示函,上交所也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2024年12月6日,東尼電子及相關責任人再次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經查,在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公司關聯方與認購方簽署了保本保收益協議,但公司未在相關文件中披露該事項,構成信息披露違規。隨後,上交所也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監管措施。
東尼電子因信息披露問題屢次被監管部門關注,凸顯了其在合規性方面的不足。從碳化矽合同披露不及時到財報數據不準確,再到定增保本協議未披露,公司信披違規問題不斷升級。儘管公司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正常,但信披問題對投資者信心和市場聲譽的影響不容忽視。未來,東尼電子需加強內部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以重建市場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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