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獲悉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對來自中國、澳大利亞、俄羅斯及泰國的炭黑產品反傾銷期中複審調查做出裁決,中國相關對印出口炭黑的企業將被徵收每千克0.423美元的反傾銷稅。
目前該裁決正在等待印度海關的公告實施。上述終裁系對2009年印度對中國炭黑反傾銷期中複審的仲裁結果。
據了解,2009年,印度商工部對來自中國、俄羅斯、伊朗、澳大利亞、泰國、馬來西亞等6國的炭黑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10年1月28日,印度海關決定對原產於中國、澳大利亞、伊朗、馬來西亞、俄羅斯和泰國的炭黑徵收從量反傾銷稅,徵稅期為5年。
2011年8月,由印度輪胎製造商協會向印度商工部申請,針對2009年印度商工部對中國、俄羅斯、伊朗、澳大利亞、泰國、馬來西亞等6國的炭黑產品發起的反傾銷調查進行期中複審。
2011年12月2日,在反傾銷案複審期間,印度保障措施局對產於中國的橡膠用炭黑啟動特殊保障措施調查。2012年7月31日印度保障措施局發布對原產於中國的炭黑特保調查終裁,建議徵收特別保障稅,徵稅期為3年,從價稅率分別為第1年30%,第二年25%,第3年20%。
2012年10月5日,印度海關公告徵收特保關稅。鑑於中國炭黑產品將同時被徵收特保關稅和反傾銷稅,特保調查機關決定在執行時應用上述稅率減去各企業適用的反傾銷稅數額計算實際應繳納的特保關稅數額。
對此,相關企業稱,2009年以來,公司在開拓國際市場時高度重視規避高度依賴單一市場,尤其是印度市場的風險;公司產品出口印度市場比重及對印度市場的依存度逐年下降,歐美及拉美地區市場出口量增長明顯。
印度上述保護措施對公司現有市場的影響不大,預計公司2013年對印度市場炭黑出口量仍將保持在4萬噸/年左右;同時由於中國炭黑企業已經在成本和品質上在全球範圍具備較強競爭力,中國炭黑產品整體出口市場預計仍將保持穩定增長態勢。
另一公司也表示,2012年炭黑產品總銷售量33.14萬噸,其中出口銷售炭黑7.6萬噸,出口印度地區炭黑0.51萬噸(未經審計);印度市場出口量占公司炭黑銷售總量的1.54%。印度對其本國炭黑市場的保護措施對公司的影響很小,但對國內的炭黑企業進一步開拓印度炭黑市場將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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