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1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就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介紹了改革的相關情況。
發布會透露以下信息:政府正在建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將引入社會監管;釋放更多場地資源,或將允許住宅辦公,適應電子商務、創意產業等的發展需要,帶動就業;加強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建立企業誠信體系,企業違規成本將加大。
不過,因為相關改革事項與《公司法》等法律衝突,未來要在全國推開,還需等待法律法規修改完畢之後。
河南省工商局一負責人此前對記者表示,註冊資本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實際上是把政府管不過來的事宜交給了市場,減輕並明確了工商局的責任。
註冊資本金的標識意義大打折扣,其中蘊含的風險需要市場交易主體自己去承擔。
降低創業成本促進就業
10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出台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其中第一項就是放款註冊資本登記條件。現行《公司法》要求「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等,這些標準將被取消。
張茅表示,這系列改革牽涉到《公司法》、《中外企業合作法》、《外資企業法》,目前工商總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向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作下一步修法工作。
尚倫律師事務所何德文表示,現行公司法對最低註冊資本的要求,還有系列對出資時間的要求,使得創業企業對資金利用的自由與效率大打折扣。
改革的另一項內容是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登記條件,具體由地方政府規定。現行工商登記要求企業經營場所為商業用地,諸如住宅、違章建築或危險建築等,都被排除在外。
張茅表示,未來要釋放更多的場地資源,特別是一些像電子商務、創意產業發展的要求,方便企業的註冊登記。同時,這項權力將交給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的情況、社會管理的需要作出具體的規定。
不過,據記者了解,諸如對最低註冊資本金以及場地限制的要求,在現實操作中都能被規避。許多註冊公司代理機構,會提供「墊資」「搭橋資金」來幫助企業達到註冊資本金的標準;而租用虛擬註冊用地,方便企業取得資質證書、通過年檢。當然,上述活動要求企業支付額外成本。
上述改革舉措,實際上在深圳、珠海、上海自貿區等地有試點。數據顯示,深圳、珠海改革以來,新設市場主體的數量同比分別增長98.51%和52.61%。東莞和順德改革以來,市場主體同比增長20%以上。
張茅表示,改革舉措能激發投資熱情,鼓勵創業,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對創新企業的發展有較大的推動作用。2012年數據顯示,個體私營經濟提供的就業占總體就業增長量的90%。改革也將極大促進就業。
企業違規成本將加大
降低最低註冊資本金標準,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註冊從實繳改為認繳,放開場地限制,這些無疑都是放低門檻的舉措。
但這只是改革內容的上篇,下篇對企業也提出新的要求,如要求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包括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都將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即引入社會監管。
張茅表示,年報制度是一個新的制度,具體操作辦法還在研究中。年報區別於年檢,能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披露信息的主動性;另外,也能方便社會各界了解企業情況。
另外,改革的另一項內容是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張茅介紹,這是「寬進嚴管」管理理念的體現。多年來都是「重審批輕監管」,未來將轉變監管方式,從純行政手段監管,改為更加注重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息約束。另外,還將加強部門間的合作,對失信企業共同採取措施,使得「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註冊資本從實繳改為認繳,使得「一塊錢辦公司」的概念被熱烈討論。
據上海一家企業主介紹,註冊資本過低的話,在有些銀行開戶會遇到困難,資本金過低取得貸款也比較困難。
張茅表示,「一塊錢辦公司」是一個形象的比喻,公司註冊成功只是第一步,後續的經營投入還需要資金。而且從試點地區來看,出現誇大的和特別少的錢來辦公司的情況很少,情況基本正常。
上述地方工商人士表示,從實繳到認繳,這是法律責任的徹底改變。原來對於企業註冊資本金,工商局需要確認資金到位,還要監督錢的去向。現實中,有很多企業為獲取更高的信用等級,而虛注資金然後抽逃資金,政府根本監管不過來。這個問題本不需要政府操心。
放開後,交易過程中的各種風險,需由市場主體自己承擔。上述人士進一步表示,企業若虛報資本,在法院清算企業時,企業法人將背負與認繳資本金額相等的債務。而企業間的交易,則需要小心使用註冊資本金這個標準,需要市場主體自己核實交易方的資信情況。
註冊登記制度改革,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的「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的部分內容。工商登記改革中還有取消「先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