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牆是指由支承結構體系與玻璃組成的、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築外圍護結構或裝飾結構。牆體有單層和雙層玻璃兩種。玻璃幕牆是一種美觀新穎的建築牆體裝飾方法,是現代主義高層建築時代的顯著特徵。2013年據鳥類保護志願者組織FLAP統計,僅在多倫多一地,每年就有一百萬到九百萬的候鳥死於這些玻璃幕牆。
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近日,因涉嫌被高空墜落的玻璃幕牆砸傷,南寧市西鄉塘區的劉先生將民族大道上一棟大樓的業主告上了法院。法院調查取證過程中發現,目前安檢行業沒有針對玻璃幕牆的檢測標準,也沒有專門的檢測機構。
記者深入採訪時發現,已經是全球玻璃幕牆產銷第一大國的中國,大大小小城市高聳的大廈,大量玻璃幕牆已經進入了「風險爆發期」,但缺乏強制性的監管標準和檢測手段,意味著城市居民的頭頂隨時懸掛著「定時炸彈」。
玻璃幕牆相繼進入使用「大限」
西南高層建築裝修協會副秘書長吳正龍告訴記者,中國從上世紀80年代最早引入玻璃幕牆到成為全球最大的市場,僅用了不到20年時間。到2012年,中國已有玻璃幕牆突破五億平方米,占全世界85%,成為世界第一玻璃幕牆出產和使用大國。
不過,吳正龍同時介紹,根據行業數據,玻璃幕牆使用20年之後,正在邁入使用「大限」,由於沒有明確的檢測標準和強制性的報廢年限,玻璃幕牆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安全隱患。
從網絡搜尋引擎中不完全統計可知,近年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出現玻璃幕牆自爆或脫落的現象時有發生。
2013年7月,廣西沿海地區颱風造成北海市一座小區的玻璃幕牆脫落,所幸無人受傷。
2011年8月9日,上海市南京西路靜安協和城的2號樓落下30餘塊玻璃,致使一名路過的騎車人受傷。
2009年8月29日,武漢民生銀行大廈突然下起「玻璃雨」,碎玻璃隨風掉落,前後持續十餘分鐘,兩名路人受傷,一輛轎車天窗被砸碎。物業部門透露,是41樓一塊鋼化玻璃自爆後尚未來得及更換而被大風吹落造成的。
2007年到2009年,重慶渝北區渝安龍都小區先後有12家圓弧形玻璃自爆,高空墜落的玻璃砸壞了6輛車。
2006年7月31日,上海中信泰富大樓一處幕牆玻璃突然自爆,砸壞了一輛行駛中的車輛,還造成兩人受傷……
業內人士透露,隨著使用年限的增長,玻璃幕牆的隱患逐漸暴露出來,除了光污染,玻璃幕牆的自爆、脫落都成為城市的安全隱患,而目前國家允許的鋼化玻璃自爆率為3%。雖然目前建築玻璃的質量和強度都有足夠的保障,但畢竟玻璃的抗震性和抗變形能力都有欠缺,一旦遇到颱風、颶風、地震、冰雹、溫差遽然變化等,均有可能會導致安全事件。
中國報告大廳、宇博智業市場研究員認為,中國高層建築使用玻璃幕牆過程中,也進行了升級換代,安全性大大提高,但缺乏類似電梯年度安檢性質的監管檢測,卻是不爭的事實。
「三不管」導致危險
物業公司不管、開發商不管、業主不管,這是玻璃幕牆進入「風險爆發期」後,面臨最為嚴重的問題。
中國報告大廳、宇博智業市場研究員表示,導致玻璃幕牆安全隱患的主要原因是其材料構成,一般10至15年就可能發生老化,20年以上就可能出現大問題。用於玻璃幕牆和牆體粘連的結構膠和密封膠會在光合作用情況下發生腐蝕,無法永久有效,就會出現滲水、老化情況,幕牆矽酮結構膠質量受到影響,結構構件腐蝕生鏽,造成幕牆結構安全隱患。
但是,按照現有的建築工程和房屋管理辦法,開發商對門窗的保修期只有一年,發生問題的玻璃幕牆絕大部分都已經過了保修期,開發商不管,物業公司不管,業主也不管的狀況,導致玻璃幕牆的隱患不小。
中國建築科技學會專家胡明介紹:「玻璃幕牆老化帶來的隱患很多,如果因高溫等原因發生爆裂,散落的玻璃顆粒會如同子彈一般射出,甚至可以將轎車車頂穿透。在大樓發生火災時,老化的玻璃因受熱容易發生破裂,砸傷人員,而玻璃破碎會導致外面空氣大量湧入,有可能導致火勢變大。」
業內人士透露,之所以喜歡使用玻璃幕牆,主要是基於成本考慮和建設速度考慮。據中國報告大廳、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的2014-2020年中國玻璃幕牆行業市場供需與發展趨勢預測報告顯示玻璃幕牆的自重僅相當於磚砌體的1/12、混凝土的1/10,磚石結構會讓建築的重量太大。玻璃幕牆更具備後兩者沒有的建造速度優勢。在規劃設計完成之後,玻璃幕牆都是在工廠里完成的半成品,通過簡單安裝就能完成施工。高樓愛用玻璃幕牆,除了喜歡其現代感外,還看上了其建造速度快。
廣西房地產行業協會副會長羅斌介紹,幾乎每隔1-2年,住建部門和安監部門都會發文要求房開商和物業公司對玻璃幕牆進行自查,但「行政命令」不能等同與強制手段,不少高層建築實際上是通過「外牆清洗」的同時來檢查玻璃安全性。
廣西建材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黃敏說:「通過對玻璃幕牆進行清理的方式,來觀察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缺乏專業的訓練,肯定無法仔細觀察可能存在的隱患。」
監管真空應及時填補
多位研究公共設施管理問題的專家學者認為,缺乏明確管理制度,缺乏責任追究體制,缺乏相關產業標準,這是造成玻璃幕牆成為高空「隱形殺手」的關鍵原因。
缺乏明確管理制度。儘管有針對高層建築的管理制度,卻沒有針對玻璃幕牆的管理細則,導致玻璃幕牆的管理游離於制度之外。
相關法律專家和建築專家介紹,對玻璃幕牆的管理辦法已經嚴重滯後,1997年建設部發布的《加強建築幕牆工程管理的暫行規定》,雖然在第二十條規定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質量安全性檢測,但沒有將「保養和維修」列為強制性條款,也沒有明確執行主體,因此在現實中缺乏執行力度。對於建築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而言,只能催促產權人進行安全檢測,但是否願意監測,只能由自願選擇。
缺乏責任追究體制。高層建築一旦完成驗收,建築商和開發商的責任就宣告終結;由於沒有管理細則,玻璃幕牆發生問題,則既無法追究建築商和開發商的責任,也無法追究業主和物業公司的責任。
粵桂建築行業協會裝修分會副秘書長黎斌建議,當務之急應儘快出台相關法規。法規中應限定城市使用玻璃幕牆的區域,如住宅、醫院、學校等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人口密集處應該禁止採用玻璃幕牆。另外,還應通過法律明確,建築幕牆工程交付使用後,產權人必須委託專業機構每5年進行一次檢查。有關部門應儘快對現有玻璃幕牆建築進行全面檢查,並貼上防爆膜,防止脫落傷人。
缺乏強制性淘汰更新標準。玻璃幕牆老化的評價標準如何,淘汰資金來源如何,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不能「一攬子」解決這些問題,就意味著剷除「空中殺手」只是一句空話。廣西律師協會律師吉昆峰說:「隨著國家綠色節能產業標準的出台和應用,玻璃幕牆的監管真空需要從制度上和細節上儘快完善,才能避免發生更大程度地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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