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典委員會 Chinese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 (原名稱為衛生部藥典委員會)成立於195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負責組織編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Ch.P)及制定、修訂國家藥品標準,是法定的國家藥品標準工作專業管理機構。
針對網上有消息質疑《中國藥典》關於「金銀花」和「山銀花」的分類的問題,國家藥典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回應稱,鑑於實踐中金銀花、山銀花葯材在藥用歷史、來源、性狀、化學成分等方面的差異,經過專業委員會審定,2005版《中國藥典》將金銀花和山銀花分列進入藥典目錄。
說明中介紹,2005版《中國藥典》頒布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文並通過多種形式要求實際使用金銀花或山銀花的企業應在處方中予以明確標示,以確保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獲得準確的藥品信息。請隨中國報告大廳小編來回顧一下該事件:
12日,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通過其「御史在途」實名認證微博,舉報原國家食藥監局局長、現國家藥典委常務副主任委員邵明立「為利益集團代言」。陸群稱,2005年前後,國家藥典委把南方地區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南方金銀花價格因此一落千丈。北方金銀花販子趁機大量低價收購謀取暴利,南方眾多花農則血本無歸。
8月13日,食藥總局指出,關於中藥材收載入《中國藥典》的審定過程,屬於國家藥典委員會承擔的專業技術事務,由其組織多位相關專家組成的專業委員會獨立評審確定。針對此次反映的金銀花問題,已請國家藥典委員會如實向社會做出負責任的相關情況說明。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8年中國金銀花行業發展現狀及投資前景預測分析報告》。
關於實名舉報問題,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已向中央紀委相關部門做了專門報告。
國家藥典委員會方面則在其《關於金銀花、山銀花分類有關問題的說明》中介紹稱,2005版《中國藥典》頒布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文並通過多種形式要求實際使用金銀花或山銀花的企業應在處方中予以明確標示,以確保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獲得準確的藥品信息。
其表示,《中國藥典》自1963年版開始收載金銀花,1963年版《中國藥典》規定供藥用的金銀花植物來源只有一種,即忍冬科植物忍冬的乾燥花蕾。1977年版《中國藥典》在金銀花標準中增收了其他3個植物來源,分別是山銀花(華南忍冬)、紅腺忍冬和毛花柱忍冬。鑑於實踐中金銀花、山銀花葯材在藥用歷史、來源、性狀、化學成分等方面的差異,經過專業委員會審定,2005版《中國藥典》頒布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文並通過多種形式要求實際使用金銀花或山銀花的企業應在處方中予以明確標示,以確保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獲得準確的藥品信息。
據介紹,金銀花是忍冬科植物忍冬的乾燥花蕾。山銀花有四種,即「紅腺忍冬」、「華南忍冬」、「灰氈毛忍冬」、「黃褐毛忍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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