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市場上買肉,都熟悉動物檢疫專用章,這是為了防止病死豬肉上桌,生豬從養殖到屠宰再到上市,在各個環節都有一套很嚴格的檢驗檢疫規定,各種檢疫手續齊全的豬肉才能上市銷售。
日前,金鑼火腿腸再次被媒體曝光保質期內發霉變質,這是在其「吃出塑料」、「吃出白色活蛆」、「吃出指甲」事件後又一次質量問題。金鑼火腿腸為何問題接連不斷?其質量控制能力遭到網友普遍質疑。
余女士買的金鑼火腿在保質期內發霉,因為比較擔心正在發育的小孩的身體情況,余女士和先生決定向金鑼討個說法。他們首先拿著超市的購買小票去找超市負責人同時也在網上傳了照片進行投訴,後來超市找來了金鑼在惠州的銷售代表。但是余女士說,「他們兩三天之後才來,態度不慍不火,一點也不著急。」
承認是自己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但是面對余女士要帶孩子去醫院體檢的要求,銷售代表卻表示:「如果檢查沒有問題,費用將概不負責。」余女士表示對這樣的答覆感到不滿,隨後再次打電話進行投訴,但是除了一拖再拖就是不接電話。後來除了再也沒有買過這個牌子的東西,余女士的投訴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也不了了之了。
余女士這樣的問題並不少見,廠家在解決問題時大都採取迴避態度,大部分都是以運輸流通過程中保存不當造成為由,給予消費者問題產品價格十倍的賠償為果。以下我們來回顧這個事件的始末。
從3月18日曝光生豬檢疫監管漏洞,在河北、山東部分地區,檢疫監管流於形式,甚至存在檢疫票據貓膩,其間有疑似口蹄疫病豬流入山東德州金鑼。3月19日,金鑼集團發表聲明稱,「德州工廠立即停產,封存所有在產和庫存產品,並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調查」。3月20日,德州市政府表示,正在對該市陵城區和臨邑縣個別經營業戶、企業生豬檢疫和屠宰問題進行徹查,並已對部分責任人採取強制措施。再到對消費者的投訴一拖再拖。
問題曝光後,農業部責成河北、山東兩省畜牧獸醫部門進行調查,並派出兩個督導組分赴山東、河北與當地畜牧獸醫等部門開展調查。據悉,政府部門已對部分責任人採取強制措施,並封存金鑼集團臨邑分廠所有庫存產品,全力配合調查處理。
業內人士指出,河北、山東等地生豬檢疫亂象曝光後將給火腿腸行業帶來沉重打擊,消費者信心將受到極大影響,也會引起市場一系列負面連鎖反應。食品專家朱丹蓬指出,對於捲入病豬事件的金鑼而言,其在重點市場的份額將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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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戶:
買豬經紀人只靠眼觀
李明(化名)是河北省辛集市一名生豬養殖戶,辛集市位於河北省深州市約20公里。李明自己養殖50頭母豬,年出欄生豬900頭,生豬長到220斤左右會給當地生豬經紀人打電話,經紀人趕來現場如果雙方商議價格合適,第二天屠宰場來人把生豬拉走。
對於生豬檢疫的問題,李明昨日告訴記者,他所在的地方屠宰場拉走生豬,只靠眼觀,沒有任何檢疫。李明表示,年出欄在2000頭以內的養殖場,一般是和生豬經紀人打交道,而規模再大一些的養殖場就會跳過生豬經紀人,直接和屠宰場或者企業聯繫。「基本上就是先來看,靠眼觀,沒有說拉走生豬之前先檢疫的。」李明說。
李明告訴記者,生豬如果得了口蹄疫眼觀可以看出來,如果經紀人去豬場看豬,對待病豬一般是兩種方式,不要或者以每頭便宜200元至300元的價格收走。
一名大型豬飼料公司銷售人員昨日對報記者表示,其實患過口蹄疫的病豬加工後對人體危害基本不大了,但是一般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對病豬有相應處置。但因為生豬經紀人收病豬的價格相對高,一般養殖戶都會選擇直接賣給生豬經紀人,至於後續怎麼處理就不知道了。至於前期出售前,檢疫工作人員進行檢疫自己沒有見到過。
石家莊市畜牧局一名工作人員昨日對記者表示,根據規定生豬在入廠屠宰前有兩道檢疫關口,第一是生豬出欄時要現場檢疫,第二是入廠時的檢疫。
石家莊市動物檢疫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實行屠宰前檢疫申報制度,生豬從出欄時現場檢疫到入廠時的檢疫都是必須要經過的流程。而檢疫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場檢測,另外是去報檢點,一般情況下一個鄉鎮會至少設立一個報檢點。對於上述提到的生豬經紀人收走病死豬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在2013年5月有明確規定,發現有販賣、加工,運輸、儲藏病死豬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更多關於生豬行業的資訊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的研究報告《生豬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金鑼屢陷「問題門」
對於此次被爆出流入疑似病豬的金鑼公司,並不是首次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公開報導顯示,金鑼在包裝、銷售等環節都曾被曝出問題。
2015年1月報導,市民劉女士購買的金鑼王中王火腿腸腐壞有異味,有的還長了白色霉斑。劉女士向超市反映情況後,由經銷商賠償 100元,並退還了購買產品的8.5元錢。金鑼集團總部工作人員稱,劉女士所說情況應該是包裝問題所致,食品受外來污染的可能性較大。
2011年10月曾報導,聊城市民張先生反映,在文化路一超市買了一包金鑼王中王火腿腸,回家後在火腿腸中吃出一指甲大小的紅色塑料塊,此後張先生多次與聊城市銷售商交涉,卻始終沒有等到最後的處理結果。
銷售過期火腿問題,《新京報》2011年11月曾報導,北京大興區一市場,商販低價銷售過期火腿腸等食品。後相關部門查抄了該商販的攤點和租住房,沒收過期火腿腸180公斤,其中很大一部分為金鑼火腿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