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依照稅收收入歸屬和征管管轄權限的不同,中國稅務部門可分為國稅和地稅兩個不同的系統。前者徵收的主要是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種(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關稅)和關乎國計民生的主要稅種的部分稅收(增值稅);後者則主要負責合適地方征管的稅種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營業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出口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進一步簡化出口企業報送的資料,優化出口退(免)稅管理,便利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同時制定創新服務措施支持服務貿易發展,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
據2011-2016年中國稅務信息化行業當前現狀及未來趨勢發展預測報告顯示,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公告從3個方面簡化了出口企業報送的資料,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一是企業辦理退稅認定時,不再需要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二是企業辦理進料加工業務退(免)稅核銷時,不需要再提供向報關海關查詢情況的書面說明。三是企業不再填報《出口企業預計出口情況報告表》。
優化出口退稅管理是此次發布公告的核心內容。公告明確,委託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取消出口退稅的以外,受託方在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不再需要提供委託方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委託出口貨物證明》,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鐵路運輸企業申報國際運輸免抵退稅時,只需填報兩張能夠證明國際客運和國際貨運收入構成的報表,不再需要提供原始憑證,以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
通知強調,各地稅務部門要及時做好服務貿易出口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宣傳、解釋、輔導工作,確保每一戶服務貿易企業了解和用好政策,做到應享盡知、應享盡享。針對服務貿易出口企業的經營特點,要進一步優化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對於符合規定的零稅率應稅服務要按時辦結,並結合開展稅庫銀聯網試點工作,進一步縮短稅款退付在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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