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來,我國總數為6.49億的網民,因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和個人信息泄露等原因,每人遭受的經濟損失為124元。如此算來,總體經濟損失已經達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數字——805億元。
安寧權、選擇權、知情權正遭侵犯
「本來股市不好、錢都被套著,還要應付一天好幾個的房產中介廣告電話,一肚子氣!」一位網民如此抱怨。
一些商家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大量用戶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向其推送廣告信息,甚至撥打電話進行營銷,致使一些網民正常生活遭受嚴重干擾。
個人信息泄露之後,可能會被多次倒賣轉移,使信息所有者受到進一步的騷擾和侵害,其造成的嚴重後果難以撤銷,帶來的損失難以挽回。
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非請自來的廣告信息對網民形成了騷擾和侵害,侵犯了網民的安寧權;網民對自身上網設備上的軟體,在安裝、卸載、獲取、上傳信息等情況具有知情權和選擇權,但這些權利都在不斷遭受著侵犯。
而與此相關的另一項網民權利——被遺忘權,也逐漸開始引起業內的重點關注。
「雖然目前法律還沒有對被遺忘權進行明確規定,但是它已經愈發重要,今後可能會通過法律直接予以保護。」網際網路法律專家趙占領律師告訴記者。
網民發覺個人信息泄露之後具有主張的權利,即被遺忘權,相關網際網路企業應予以配合。
「也就是說,當網民發現在網上出現了與其個人相關的負面信息,而不想其繼續存在,網民可以選擇要求刪除這些信息,即是被遺忘權,這是從另一個角度對個人信息進行的保護。」趙占領解釋稱。
據悉,歐盟早在1995年就已經提出這一權利,國外也有法院判決支持該權利,谷歌等網際網路企業也開始保護網民的這種權利。
趙占領解釋,「其實網民權益是一個範圍比較大的概念,既包括網民作為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也包括作為一般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著作權等各項權利」。
「網民權益遭受侵害後,所帶來的不僅是經濟損失,還有為此花費的時間損失,以及涉及到人格侵權如名譽侵權、隱私侵權等給當事人造成的精神損傷和壓力等,這些都應提起重視。」趙占領在此次論壇上表示。
網絡安全法被寄予厚望
既然個人信息如此重要,為何至今還會有大量信息泄露事件在不斷上演?
對此,曾有業內人士直言不諱:這與我國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立法不夠完善存在較大關聯。
據了解,2014年4月,針對頻繁發生的快遞泄露個人信息事件,國家郵政局發布了《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指出寄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泄露用戶信息,將承擔法律責任。
一位快遞行業研究人士此前告訴記者,自從上述規定出台後,快遞行業泄露個人信息的狀況得到了較為明顯的遏制,違法可能帶來的法律制裁成了重要的威懾砝碼。
不過在聯想集團董事會主席楊元慶看來,儘管當前已有多部法律法規涉及對個人信息權的保護,但非法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違法成本還是太低,未形成足夠的法律威懾力,使不法分子有恃無恐。
「從國家層面上來說,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推出時不我待、刻不容緩,沒有法律對個人信息保護明確標準、對個人信息泄露行為苛以責任,保護力度就永遠跟不上。」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齊愛民此前表示,「比如,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企業應當履行的信息保護安全措施標準後,就可以以此來衡量企業是否盡到相應義務、是否應當對發生的信息泄露事件承擔責任。」
而就在7月6日,網絡安全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將網絡信息安全保護置於重要地位,用專門一章予以規定。
根據草案,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且應公開收集、使用規則;對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相關行業資訊可查詢《中國信息安全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諮詢報告》
此外,草案還明確,公民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
「網絡安全法草案對信息服務提供商在數據採集、存儲、處理過程中的責任,以及公民個人的權利都作了明確界定,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北京郵電大學網際網路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對此頗為肯定。
同時,李欲曉也指出,保護信息安全需建立完整的法律體系,網絡安全法確立基本原則後,配套的法律法規應及時跟進,從而共同搭建起信息安全保護大廈。
新形勢下聯動機制正在建立
「網民權益保護事業任重道遠。」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盧衛秘書長在論壇上坦言,「雖然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隨著新技術、新業務、新模式的不斷湧現,我們的治理工作也受到了很大挑戰,如『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出來以後,垃圾簡訊、不良信息包括詐騙等都表現出了一種新的形式。」
盧衛進一步指出,網民和網際網路企業會應用新技術、新業務,而那些製造垃圾簡訊、欺騙簡訊以及違法犯罪的人士,也同樣會利用新技術和新模式,甚至有些新技術可能比一些網際網路企業用得還早,所以挑戰是不斷存在的。
阿里巴巴安全部高級安全專家劉坤談到,相比於PC時代,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欺詐手段正在不斷升級,且偽裝更強、更具有迷惑性:首先,它從PC時代以連結釣魚為主,變成以木馬為主,而通過木馬獲利更加直接、精準,數據監控顯示近些年來每年木馬的數據增長都在100%以上;其次是在PC時代的釣魚,網民至少可以查看其URL(每一信息資源都有統一的且在網上唯一的地址,該地址即URL)是否為想要訪問的某一URL,但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瀏覽器上已經看不到這一明顯的標誌,而很多仿冒APP也在背地裡做木馬勾當,如前一段時間發現的美團紅包應用等。
對於種種新趨勢,盧衛認為,保護網民權益需要網民自身率先行動起來,積極舉報,並由此形成新力量。
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副主任奚偉也在論壇上指出,依法維護網民權益,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網絡信息海量且更新速度快,僅依靠幾個人、幾個機構很難應對,必須發動並依靠廣大網民來共享共治網絡空間。
據奚偉介紹,今年年初,中央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招募志願者,目前已有2800多名網民加入了網絡監督員隊伍,勇敢承擔起淨化網絡空間的責任。
12321舉報中心副主任郝智超也在發言中談到,針對垃圾簡訊,該中心建設了全國聯動的垃圾簡訊處理平台,同93家省級運營商進行了連接,此外還包括部分簡訊服務提供商,在受理用戶簡訊舉報後,可實時分發給93家省級運營商進行快速處理,目前該平台運轉良好。
「要團結協作,開放共享,協同聯動,以此形成一種團隊力量,共同進行治理,維護網民權益。」盧衛建議,「因此,相關黑名單庫一定要共享,只有共享後才能形成力量,這其實也是一個大數據概念,我們要通過大數據來對付不法分子,團結協作、資源共享作為前提自然頗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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