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文章稱,貨不對板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更是對整個直播帶貨行業秩序的擾亂。供貨環節是亂象的源頭,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確保商品從生產源頭符合質量標準。平台應加強對主播的資質審核,建立准入機制,要求主播具備相關產品的專業知識和銷售資質。對於違規主播,應採取嚴厲的處罰措施,如封號、列入黑名單等,對情節嚴重的主播和商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建立完善的投訴舉報系統,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對於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快速處理。確保直播帶貨貨真價實,需要從供貨到銷售的全鏈條監管。推動市場監管、網信、公安等多部門構建聯合治理機制,形成執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