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鑑定中心(原上海醫科大學法醫學鑑定中心)於1992年成立。2002年7月29日經上海市司法局審核確認,設立「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法醫學鑑定中心」(司法鑑定許可證證號:310099017)。鑑定中心隸屬於復旦大學。2010年12月經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本鑑定中心正式更名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鑑定中心。
鑑定中心作為高等醫學院校的司法鑑定機構,充分發揮高校優勢,依託復旦大學實力雄厚的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學科,有完好的學術梯隊,良好的教學基地,充足的教學、科研和鑑定資源,大量科研經費和課題。滿足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資金、場地、設備的要求。
鑑定中心成立以來,堅持實事求是、科學鑑定的原則,做到嚴謹求實、獨立公正、科學規範、準確客觀,為司法實踐活動提供了科學依據,鑑定結果採信率達到99%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本鑑定中心面向社會,接受全國公、檢、法、司等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委託,對訴訟、仲裁等活動中所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檢測。
鑑定中心的業務範圍:法醫病理鑑定、法醫臨床鑑定、法醫物證鑑定、法醫毒物鑑定、痕跡鑑定和法醫精神病鑑定。法醫病理鑑定主要是屍體檢驗,結合實驗室檢查,進行死亡原因鑑定及致傷物推斷等;法醫臨床鑑定主要是從事人體損傷程度鑑定和人體傷殘等級鑑定等;法醫物證鑑定主要是親子鑑定和個人識別等;法醫毒物鑑定主要是血液中乙醇等的檢測;痕跡鑑定主要是對車輛碰撞痕跡等的檢測;法醫精神病鑑定主要是精神障礙損傷程度,傷殘等級鑑定及行為能力、刑事責任能力等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