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迷的市場環境下,2012年,境內外資本市場同時遭遇「寒流」,中國企業在全球資本市場的活躍度較前年大幅下滑。1月8日,全球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發布報告稱,2012年,中國滬深股市首次上市融資(IPO)僅有155宗,比2011年下降45%;融資額為1083億元,同比下降62%。而在境外,中國企業頻頻推遲在香港資本市場的上市計劃,企業青睞的上市陣地美國市場也近乎「絕收」,僅有2家中國企業成功赴美IPO。雖然有6家中國企業登陸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但是融資規模較低,6筆IPO僅合計融資1.05億美元。
最新相關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企業海外上市融資額和上市數量雙雙大幅下滑,僅有47家中國企業在海外5個市場上市,合計融資98.42億美元,分別僅為2011年海外上市數量和融資額的62.7%和55.3%。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的上市融資夢似乎更加遙不可及。為了解決難題,各層面一直在努力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12月末,證監會正式發布《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簡稱《指引》),並已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指引》取消了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的一些條件和前置程序,降低了境外直接上市的門檻,精簡了申請文件,簡化了審核程序,提高了審核效率,並將進一步解決境內企業境外直接上市遇到的難點問題,為境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到境外市場直接上市融資提供了更為便利的條件。
我們了解到,《指引》對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不再設定關於企業規模、盈利、籌資額方面的條件,取消了「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的「456」門檻,只要求擬赴境外上市的企業符合境外上市地的相關要求即可。這將使中小企業的境外融資道路更加暢通,尤其是為中小企業打開一扇融資的大門。
據悉,1999年的《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通知》曾對促進境內大中型企業境外上市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這個通知也限制了很多中小企業到境外上市的需求,眾多中小民營企業只好通過「紅籌模式」實現境外上市,也就是內地公司將境內資產以換股等形式轉移至在境外註冊公司,通過境外公司持有境內資產,由此帶來了種種問題。本次降低門檻,也為今後避免這些問題疏通了渠道。
華寅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葛雲虎認為,證監會取消「456」門檻,很多中小企業將可以直接上市,不用再曲線上市,尤其不用再改變註冊地,輾轉到境外上市。這將會滿足一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不僅如此,有研究報告稱,企業境外上市不僅能夠有效克服融資約束,還能改善財務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價值。
在此情況下,多家券商預計,今後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選擇境外上市。
不過,境外上市門檻雖然相對較低,但對於企業的持續監管要求更嚴,企業為此付出的成本也可能更高。一旦企業出現不誠信,面對的懲罰也將更加嚴苛。2012年,中國概念股在美國遭遇的誠信危機已經給業界敲響了警鐘。
也有業內人士提醒,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需要具有一定程度的抗壓性和較高的素質,門檻的放寬並不意味著謀求境外上市的企業可以放鬆對自己的要求。赴境外上市企業仍要加強自身的監管力度,上市的標準只是一個參照物,只有自身發展良好才能在境外市場占得一席之地。
葛雲虎也指出,雖然取消了「456」門檻,但中小企業境外上市仍存在成本較高、會計準則、法律以及自身業務性質等客觀制約,因此,短期內不會形成境外上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