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就明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2016年3月,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項措施和要求,對新形勢下打擊投機性的「高考移民」做了明確部署。
全國多個省份相繼公布了2017年高考報名時間,其中,北京、遼寧等省份集中在11月份。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隨遷子女的高考報名門檻,各地也明確了相關標準。
根據《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5項條件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5項條件分別為: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有效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連續,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遼寧也規定: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註冊學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近年來,隨著「異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開,「高考移民」也開始有了一些新動向,諸如出現了偽造學籍、空掛學籍等問題。
那麼,如何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異地高考亮綠燈,如何進一步防範、打擊「高考移民」,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