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一般是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政府通過調節水資源費合理配置資源。我國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也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逐步完善的過程,目前各地現行水資源費標準存在較大差別。
現狀:據發改委課題組初步統計,1)在地表水類,對水利工程收取水資源費的地區有3個,分別是北京1.1元/m3,天津0.1元/m3,山西0.50 元/m3;對居民用水徵收的水資源費平均為0.14元/m3;工業用水平均為0.191元/m3;城市供水企業水資源費平均為0.154元/m3;2)對於地下水類的水資源費,居民用水全國平均為0.444元/m3;工業用水平均為0.493元/m3;城市供水企業地下水資源費平均為0.247元/m3; 其它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準相對較高一些。目前,各地都免徵用水限額內的農業水資源費,個別地區對水產養殖、苗圃、林場等用水徵收少量的水資源費。
徵收:水資源費由縣級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取水審批權限負責徵收。主要對城市中取水的單位徵收,供水單位向用水方代收,最終納入地方財政(一部分歸水利部),作為開發利用水資源和水管理的專項資金。
參考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2-2015年中國國內工業和城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發展現狀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