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我國林木市場明顯好轉,政策逐步加快林木產業發展。現下,森林經營是林業工作永恆的主題,林木市場成熟理論的廣泛傳播,必將對中國林業尤其對重點國有林區區域經濟的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未來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是建設現代林林木行業的重大命題。
林木行業是具有生態、經濟和社會三大功能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發揮生態、經濟和社會三大效益。林業產業以森林為基礎,因此林木種植業在整個林業產業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礎地位和戰略性作用。在產業鏈方面,林木種植行業上游主要是肥料、蟲害防治、木苗育種等,通過對林木進行加工成各種木材,然後廣泛運用於建築、造紙、家具製造、人造板生產、生物質發電、包裝等行業,所以上下游產業將進一步相互延伸和拓展。
2016-2021年,我國木材產量持續增加,截止2021年達到11041萬立方米。而鋸材和木製品產量整體呈現下降趨勢,其主要原因是由於國家對森林資源保護力度加大,2021年產量約為6753萬立方米。
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來支持苗木種植行業的發展,如《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林業產業政策要點》、《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
全國林業系統不斷落實國家環保政策,林木種植髮展質量持續提升,造林面積整體下降。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造林面積為360萬公頃,同比有所下降。為保證幼林成活,促進林木生長,改善林木組成品質及生產率所採取的各項措施。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森林撫育面積進一步增長至837萬公頃;2021年,我國完成天然林撫育113.33萬公頃。
我國森林物種豐富,濕地生態良好,景色各異,非常適合森林生態旅遊的發展。2019-2024年中國林木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表面,目前,我國森林覆蓋率達22.96%,森林面積達2.2億公頃,已指定64處國際重要濕地,建立602處濕地自然保護區、899處國家濕地公園,生態旅遊遊客量達20.93億人次,同比增長超過12%。按照目前趨勢,全國森林旅遊業有望繼續保持復甦勢頭。
4月底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我國集體林權制度做出了全面推進的決策,要求「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會議明確提到了林木的所有權歸屬和確立農民的主體地位,稱林改「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承包和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有專家指出,對於中國廣大林農來說,這次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具有像當年的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重大歷史意義,是繼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的「第二次革命」。
從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後至今已經五年,可以說,這次會議是中央對於林改推進的最為清晰信號。國家林業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蕾透露,這次林改的指導意見已經通過,正在做文字的修改,將會在近期公布。
林權是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在資本主義國家分為國有林權和私有林權。由於森林在國民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儘管私人業主對其森林享有所有權,但法律對其採伐、銷售作了嚴格限制。中國195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明確規定大森林收歸國有。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進一步明確規定了森林分屬於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在房前屋後和村組(生產隊)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同時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濫用所有權亂砍濫伐。此外,《民法通則》第81條還規定,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森林,可以依法發包給集體或者公民個人經營,其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我國現有集體林面積占全國林業總面積的57.55%,其中經濟林和竹林分別占全國的90%以上,在中國林業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總經濟價值至少在20000億以上。
但是,由於集體山林產權不明晰,經營主體缺位等體制性障礙,導致集體林木只砍不造、造而不管,致使森林資源越來越少,更有甚者,群眾之間、村落之間為爭奪森林資源產生矛盾、造成糾紛,成為社會潛在的不穩定因素;不利於生產要素向林業聚集,制約了林業的快速發展。本次改革重點是建立經營主體多元化,權、責、利相統一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新機制,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改革的範圍主要是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尚未明晰的集體商品林及縣級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
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10年,基本完成以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以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任務。改革將從五個方面推進,其中包括,改革森林經營管理制度,落實經營主體對林木的處置權;規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完善公益林補償制度;扶持農民林業合作組織的發展等。
在落實經營主體對林木的處置權方面,政策將進一步簡化採伐審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務,依法保障林農平等獲得採伐的權利。而為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我國將建立林木流轉交易市場,健全林木林地資源資產評估制度,促進林業生產要素的合理流轉。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方向很有代表性。林權改革不僅是林業體制內生產關係的調整,也不僅是林業內部生產資料重新分配,而且是整個農村改革領域的擴展和深化,是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從林權改革觀察下一步農村改革性質,從本質上來說,就是解決平等問題,要在改革當中逐步消除城鄉二元體制結構,使廣大農民真正和城 居民一樣,成為平等的社會主義公民。用法律的語言來說,就是使農民成為與市民同等地位的公民;用WTO的語言來說,就是使農民享受國民待遇;用市場經濟的語言來說,就是使農民成為平等的市場競爭主體,「如果從這一角度來認識農村改革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意所在,就會使我們不僅從感情和道理上重視和解決三農問題,而且能夠從法律和體制上來認識和解決三農問題。」
根據林業部網站的資料,截至2007年底,全國27個省專門成立了林改的辦公室。福建、江西、遼寧、浙江4省已基本完成主體改革任務,正在推進配套改革;河北、雲南、安徽、湖北等省主體改革全面推開;四川、湖南、陝西、吉林、海南以及地震受災嚴重的四川等省即將全面推開主體改革。
政策實現林木採伐管理,各地採伐辦證工作量加速上漲。自然災難並不能阻擋中國改革建設的步伐,產權制度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抓住了產權制度改革就是抓住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林權改革是當前國家重要的產權制度改革,讓經營者有其山,植樹者受其益,務林者得其利,這也是新時期加快生態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歷史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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