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體系,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近日出台《關於推進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該政策聚焦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領域,通過制度創新與流程優化,著力提升金融糾紛化解效率,推動形成專業規範的矛盾解決機制,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維權渠道。
《意見》明確要求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機構將金融糾紛調解作為優先選項,強化與調解組織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通過設立覆蓋全國的行業性調解平台,並鼓勵基層網點建立快速響應通道,推動形成「投訴調解裁決」閉環流程。數據顯示,《意見》涵蓋7大核心領域、23項具體措施,重點針對金融產品銷售誤導、服務協議爭議等高頻問題,構建「預防化解反饋」的全周期管理框架。
政策提出建立調解員分級認證和培訓機制,要求金融機構定期開展合規教育與案例分析,確保一線人員熟悉非訴訟解紛規則。同時明確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流程優化路徑,通過與法院系統對接縮短執行周期。在技術應用方面,《意見》鼓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手段實現糾紛證據固化與處理留痕,為調解結果提供更強法律效力支撐。
《意見》強調金融機構需主動配合調解組織工作,在合同文本中嵌入爭議解決條款時優先選擇調解方式,並將解紛效率納入消費者滿意度考核指標。監管部門則通過專項督查和年度報告制度,動態評估各地區糾紛化解成效,對推諉責任或設置障礙的機構採取公開通報等約束措施。
文件要求加快全國金融糾紛調解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跨區域案件轉辦、在線視頻調解和電子檔案管理等功能集成。針對老年群體與農村地區消費者,《意見》特別強調開闢綠色通道,在縣域網點增設調解服務窗口,並開發多語言智能客服系統以提升服務包容性。
強化制度供給 守護金融消費公平正義
此次政策的出台標誌著我國金融糾紛化解機制進入系統化建設新階段,通過夯實基礎制度、優化資源配置和創新技術應用,將有效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同時倒逼金融機構提升合規意識與服務質量。未來隨著配套細則落地實施,預計將形成「調解優先、多方共贏」的行業生態,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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