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等歌唱類節目大舉「吸睛」過後,一檔親子類節目《爸爸去哪兒》陡然走紅。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火爆的節目無一不是「舶來品」。而廣電總局最新發布的「加強版限娛令」明令,「堅持自主創新,加強引進管理」,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且不得在黃金檔播出。
多位業內專家發現,專家一致認為當前限制引進境外版權並非明智之舉。「引進模式能夠幫助中國電視實現製作水準的提升,不但要學人家的創意,更重要的是學習操作流程和製作方法,而這恰恰是國內最缺的。事實上,中國電視製作水準最高的幾個衛視恰恰是引進版權數量最多的。而『限娛令』相當於把中國電視逼回抄襲、模仿的老路上去,未來一線衛視和二線、三線衛視的差距會越來越大。」樂正傳媒研發諮詢總監彭侃表示。
從「抄襲」到「引進」
目前,國內熱播的娛樂節目基本都是引進海外版權,今年引進的數量已超過60檔。而引進版權的費用一般不會超過製作預算的5%,普通節目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對於 「限娛令」,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認為應該是為了平衡不同類型的節目,例如一個台有娛樂節目,相應的也應該有人文、科技等節目。「文化產業的核心是娛樂,不能被限制,應該限制的是低俗、商業化過重、缺乏商業責任感的節目,如果要限娛,最應該限制的是一些低俗的抗日劇。」
在引進版權之前,國內電視節目採用的是模仿、抄襲海外優秀娛樂節目的方式,這曾經引起過版權爭議。近幾年,普遍採用引進版權的方式後,國內電視節目的製作水平大有提高。不過,在彭侃看來,歐美國家花了幾十年時間取得的經驗,我們只學習了幾年的時間,顯然還不是很成熟,「如果要自己創作,還有難度」。
彭侃指出,最大的問題是「模式化」。「 《天天向上》、《快樂大本營》這樣的節目雖然成功,但很難被模式化。模式化的特點是具備可移植性,適合不同地方的文化土壤,而這兩個節目完全依靠主持人團隊,沒有一個系統的結構。」
此外,人才、創意環境、團隊等都需要不斷培育。
《中國好聲音》成「吸金王」
陳少峰也認為,版權事實上分為兩類,一類是著作版權,一類是模式版權,後者是可以引進的。因為引進的只是藝術表現手法、製作模式,而內容是自己的。因此,如果要限制引進版權,應該予以細化。
彭侃表示,「熱門季播節目的吸金能力是很強的」,從它們的廣告費便可一目了然。
據悉,這些綜藝節目的盈利來源主要有冠名廣告、插播廣告、網絡版權等。
以11月5日剛剛結束招標的《我是歌手》為例,立白最終以2.35億元奪得冠名權,標底價1.2億元,溢價率高達96%。此外,還有6.35億元的硬廣,加起來就是8.7億元。「如果視頻網站想購買獨家播放權預計版權費將達1億元,還有節目中植入的軟性廣告、特約贊助等,這些整體加起來收入可以超過10億元。」彭侃表示。
目前為止,《中國好聲音》當之無愧成為了綜藝節目中的「吸金王」。其第二季節目加多寶冠名費就達2億元,而前不久剛結束的《中國好聲音》第三季節目的招標,冠名費只增不減,加多寶再次摘得冠名權,冠名費2.5億元。
一般而言,大型季播類節目僅僅依靠冠名費就可以收回製作成本,硬廣就算是淨利潤了,《中國好聲音》製作成本估計是1億元,而冠名費就達2億元。「一些衛視往往看一個節目能不能拉到冠名方來決定這個節目上不上,像湖南衛視這樣一線的衛視才會考慮自己花錢培育節目。」彭侃說。
值得一提的是,《爸爸去哪兒》的冠名方999感冒靈可謂撿了個「大便宜」。當初,這檔節目收視率並不被看好,而美的就是在最後關頭放棄了冠名,最終與「土豪」失之交臂。據彭侃透露,999感冒靈只花了2800萬元就取得了《爸爸去哪兒》的冠名權。
與選秀類節目相比,親子類節目的製作成本相對較低。據了解,選秀類節目的評委費就很「貴」,一個大概需要花2500萬元,而《爸爸去哪兒》雖然有大明星林志穎,但不會給太高報酬。彭侃預測,如果不算藝人的報酬,《爸爸去哪兒》的單期製作成本大概是100萬元。由此看來,對製作方湖南衛視而言,也是名利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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