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人口的不斷膨脹,以及世界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人類社會消耗的能源總量不斷增加。以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不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而且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氣候變暖。同時,化石能源不可再生且儲量有限,按現在的能源消耗,全球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氣資源將會在不久的將來消耗殆盡。因此,加快能源轉型,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應對環保和氣候變化,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一、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
可再生能源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非化石能源。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繼續保持著穩健的發展態勢,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量和發電量均得到平穩提升。
(一)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例持續提升
2013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37.5億噸標準煤,同比增長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例由2012年的9.1%提升到9.8%。其中,可再生能源含水電供應量約為3.4億噸標準煤,同比增長3.3%,非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提高0.1個百分點。如果包括太陽能熱水器、農村沼氣等非商品化能源利用形式,2013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達到4.05億噸標準煤,占一次能源消費量比例已經達到11.5%,在能源結構調整中的作用進一步擴大。
(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已占到全部裝機的三分之一
2013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達到3.8億千瓦,與2012年相比約增長了18%,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0%。其中,水電累計裝機2.8億千瓦,比例平穩在22%左右;風電累計裝機7716萬千瓦,保持平穩增長,占比超過6%;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1800萬千瓦,增長迅速,比例提高到1.2%;生物質能發電累計裝機850萬千瓦,比例穩定在0.7%。
(三)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已占到全國總發電量的五分之一
2013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20%。其中,水電發電量8963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發電總量的16.8%;風電發電量1349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發電總量的2.5%;太陽能發電量為95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0.2%;生物質能發電量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0.8%。
(四)西北和西南地區成為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重點地區
可再生能源裝機排名前十的省區占據了我國全部裝機的67%,主要分布在資源較好的西北和西南地區。我國初步形成了以四川省、雲南省和湖北省為主的水電基地,以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和甘肅省為主的風、光電互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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