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工信部、工商總局聯合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簡稱《指引》)。《指引》明確了備案登記及相關流程的先後順序,對於新設機構以及存量機構的備案區分管理,並強調細化了備案登記後管理。《指引》延續了8月24日出台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10月13日頒布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行業政策的監管邏輯,網貸行業合規路徑日趨清晰。此前業界詬病行業監管無法可依、無操作細則,現在新設立和現有的網貸平台合規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指引》明確了備案程序,包括新設機構的備案登記申請和存量機構的備案登記管理。首先是在工商部門登記(和修改)經營範圍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其次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備案。《指引》特別強調,需備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經營範圍必須具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的字樣。
PPmoney理財CEO胡新認為,「《指引》對新老平台區分管理,是一種非常靈活的制度安排。」對這一制度安排,眾多存量機構的高管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壹寶貸總經理羅浩傑表示,「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監管的創新性和科學性,將極大地鼓勵網貸行業的創新積極性和擁抱監管的主動性。」
相比新設機構的合規問題,2000多家存量平台的整治合規更受業界關注。此前,《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P2P風險專項整治,存量機構的分類處置結果要到2017年3月前完成。如果分類完成且屬於合規類,存量機構可以當即申請;如果在專項整改行動中被定性為整改類,則需要完成整改,且經有關部門認定後才會受理其備案申請。《指引》還對備案登記後管理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到通信主管部門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規定ICP或者EDI許可證),並落實銀行資金存管。其中,「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一直是業界關注的焦點。此次《指引》明確備案登記作為P2P平台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的前置條件,這為存量機構辦理相關許可提供了政策依據。
ICP/EDI辦證難題一直困擾著網貸平台,甚至出現了為平台辦證的中介機構。此前擁有ICP/EDI證的平台則將其作為「增信」的亮點。《指引》出來後,預計電信管理機構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制定出相應的指引細則,網貸機構辦理ICP/EDI等相關證照不再是難事,行業合規路徑日趨清晰通暢。
2016-2021年網貸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顯示:儘管備案登記只是一項程序性行為,但是對網貸行業形成了「寬進嚴出」的發展路徑,只有合法合規的平台才能夠持續開展經營,有助於行業形成良幣驅逐劣幣之勢,推動行業整體規範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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