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政策,是中央銀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和投資政策,並銜接財政政策、利用外資政策等制定的指導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的政策。2016年銀行信貸行業政策分析詳情如下。
以前,企業找銀行申辦貸款時,部分銀行會要求轉存一定金額的存款才能辦,有的甚至要求收點中介費用。如今,銀行已經不能再提這樣的要求了。
商報記者了解到,重慶市銀行業監管部門已明確要求銀行在發放貸款時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應嚴格執行銀監會的信貸業務「七不准」規定。
「以前客戶貸了款必須轉點款在銀行存起才得行。最近幾年這種做法早就行不通了。」永川一家建築工程企業老總易先生說。更多最新銀行信貸行業市場競爭分析信息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銀行信貸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商報記者注意到,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落實涉企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意見》的規定,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金融機構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以額外收費將經營成本轉嫁給服務對象,對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發放貸款收取利息應盡的工作職責,不得再分解設置收費項目,不得在貸款業務中混淆資金價格和服務價格。
對此,重慶銀監局相關人士介紹說,重慶銀行業早就開始行動並開展了一系列不規範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重慶銀監局要求銀行業嚴格執行「七不准、四公開」規定及最新出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持續對銀行小微企業收費情況開展暗訪、現場核查,堅決查處亂收費行為。
重慶銀監局人士介紹說,銀監會的信貸業務「七不准」規定具體為:一是不准以貸轉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二是不准存貸掛鉤(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三是不准以貸收費(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四是不准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五是不准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產品),六是不准一浮到頂(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七是不准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四公開」包括收費項目公開、服務質價公開、優惠政策公開、效用功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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