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原海關統計,1-6月,山西省出口焦炭12.5萬噸,與上年同期相比(下同)減少54.7%,價值0.37億美元,下降71.7%,出口平均價格為每噸297.3美元,下跌37.5%。6月份,山西省焦炭出口1.6萬噸,環比下降69.7%,出口價格303.5美元/噸,環比上漲16.5%。同期,全國焦炭出口151.2萬噸,增長1.6倍。
一、山西省焦炭出口主要特點
(一)1-6月山西省焦炭全部採用一般貿易方式出口
(二)國有企業出口占主導地位
1-6月,山西省國有企業出口焦炭10萬噸,同比下降60.9%,占全省出口總量的80.2%;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焦炭1.4萬噸,增長33.6%,占全省出口總量的11%;民營企業出口焦炭1.1萬噸,增長17.5%,占全省出口總量的8.8%。
(三)日本為我省焦炭出口主要國家
1-6月,對日本出口4.6萬噸,增長7%,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37%;對印度出口4.2萬噸,且全部為5月份出口,是22個月以來對印度僅有的一次較大規模的出口,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33.5%;對韓國出口1.9萬噸,減少28.5%,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15.1%。
(四)山西省焦炭出口量占全國的比重不足一成
按照經營單位口徑統計,山西省焦炭企業出口量占同期全國151.2萬噸出口總量的8.3%,居各省市第3位;天津出口焦炭70.4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46.6%;北京出口焦炭34.7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22.9%。
(五)山西省是出口焦炭的主要貨源地
按收發貨地口徑統計,1-6月,山西省焦炭出口量119.5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79%,全國出口焦炭的主要貨源地仍然是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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