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在醫療保障體系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國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持續優化。截至2025年8月,歷經10批次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已覆蓋435個品種,在降低群眾用藥負擔的同時重塑行業生態。最新啟動的第十一批集采報量工作引入"按廠牌選擇"等創新規則,標誌著政策從單純控費向平衡市場供給與臨床需求轉變,為藥企研發方向、產能布局和投資決策提供了新坐標系。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藥品行業市場供需及重點企業投資評估研究分析報告》指出,第十一批集采首次允許醫療機構細分至具體品牌進行報量選擇,這一規則變化直接關聯著企業的市場份額預期。數據顯示,過往化學藥僅以品種名稱報量,而本次新增的廠牌選項使企業需更精準評估自身產品在不同區域的競爭地位。政策明確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總報量不得低於2023-2024年兩年平均採購量的80%,這意味著藥品生產企業需要結合歷史銷售數據與臨床指南變化動態調整產能規劃,尤其對適應證受限或使用量波動較大的品種需強化市場監測。
集采政策明確醫療機構在完成60%-80%的協議用量後,可自主選擇採購中選或未中選藥品。這一規定為創新藥和獨家品種保留了市場空間,數據顯示7輪醫保目錄調整已納入530種新藥,表明政策正通過騰籠換鳥機制支持優質產品發展。對於臨床需求增長明顯的治療領域(如慢性病用藥),企業可藉助協議外採購權實現差異化競爭;而對於季節性波動大的藥品,則需建立靈活的供應鏈響應體系。
本次集采特別強調對"一品兩規"政策的銜接,要求醫療機構在品牌選擇時兼顧療效和患者偏好。統計顯示,2018年以來國家集采已累計降低藥品費用超4000億元,但同時也倒逼藥企將資源向創新領域傾斜。政策鼓勵使用中選藥品的同時保留非中選採購權,實質上為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等提供了過渡期市場驗證機會。企業需結合臨床指南更新趨勢,在滿足集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設計更具競爭力的生產工藝和定價策略。
針對部分企業可能存在的低價惡性競爭問題,國家醫保局明確要求藥企理性報價並抵制不法行為。歷史數據顯示前10批集采平均降幅超50%,但隨著規則細化和監管趨嚴,未來單純依靠降價策略將難以持續。投資機構需重點關注具備規模化生產優勢、原料供應穩定的頭部企業,並警惕因區域報量偏差導致的庫存積壓風險。
2025年藥品市場的競爭已進入"質量與成本並重"的新階段。第十一批集采通過規則優化既鞏固了帶量採購的核心作用,又為多元化用藥需求保留彈性空間。藥企需建立基於臨床數據和區域市場特徵的動態報量模型,在保障基藥供應的同時探索創新品種的差異化路徑。未來隨著醫保目錄更新與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兼具技術壁壘和成本控制能力的企業將在行業整合中占據先發優勢,而合規經營將成為決定企業長期競爭力的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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