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巨化集團公司、浙江錦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聯合上書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籲請將固體硫酸羥胺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7%。上述企業表示,硫酸羥胺是我國一項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有著廣泛的發展前景。鼓勵該產品的出口將有利於加速產品創新,儘快形成規模,徹底擺脫國外企業通過固體硫酸羥胺對我國相關醫藥、農藥和新材料等產業的制約。
巨化集團經貿部副部長彭展鴻告訴記者,巨化、浙江錦華積極響應國家鼓勵高新技術及產品的商業化、產業化的號召,依循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2006》和工信部發布的《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歷經5年,投入巨資開發硫酸羥胺產品,並成功建成了國內首套硫酸羥胺工業化裝置,填補了國內的空白。該工藝技術為世界首創,催化加氫制羥胺鹽溶液、兩段逆流生產丁酮肟技術實現了產業化。
「目前,我們正在申請有關專利,該工藝消耗水平低、無『三廢』產生,產品質量達到了跨國公司巴斯夫的水平,屬於環保型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產品。」彭展鴻說。
企業反映令人困惑的是,硫酸羥胺屬於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並非「兩高一資」類產品,卻被國家近年來推出的一系列鼓勵和優惠財稅政策排除在外。據了解,2007年,國家取消了該稅則項下固體硫酸羥胺的出口退稅。自2008年8月以來,國家連續7次上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2009年上調了3次,硫酸羥胺(稅則號2825109000)卻與此無緣。
浙江錦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銷部部長朱炳說,經過如此調整後,國內硫酸羥胺生產壓力劇增,新技術、新材料的創新應用受到制約,企業創新能力、科研開發積極性均遭受重創,對今後發展極為不利。為此,他們迫切期待政府有關部門理解和支持,希望給予17%的退稅率。
據了解,硫酸羥胺既是合成醫藥、農藥的精細化工中間體,又是有機合成和高分子聚合的重要原料,可用於還原劑、顯影劑和建材膠黏劑,屬於環保型高新技術類產品。我國硫酸羥胺的開發研究起步較晚,國內需求全部依賴進口。目前,世界上生產硫酸羥胺的企業主要是德國的巴斯夫公司和日本的宇部公司,總產量約為3.5萬噸,產能占全球的85%。
從目前我國硫酸羥胺的成本和市場狀況看,國內年產5000噸固體硫酸羥胺產能除了滿足國內一部分需求外,剩餘產能主要出口國外市場。現在,我國市場銷售價定在14000元/噸左右,產品出口加上運輸及相關費用,運到韓國、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市場的價格要上升到14700元/噸,而國外企業在同一市場價格折合人民幣約為12400元/噸,價差約2300元/噸,顯然不利於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因此,提高硫酸羥胺出口退稅率不僅可改善目前產業發展的環境,從長遠看,還可培育並加快我國民族工業的發展壯大。
業內人士指出,在當前金融危機條件下,國外跨國公司對硫酸羥胺產品採取的是技術來源封鎖、控制上下遊資源、阻止國內深度發展的戰略。如果我們不加速提升產業技術水平,使之向高檔、精細化縱深發展,加快進入國際市場的步伐,創建自己的國際品牌,我國硫酸羥胺工業將難以改變受制於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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