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華告訴,美國迫於本國失業壓力,經濟下滑情況下對我國部分行業實施高額稅收,顯然是為了保護本國製造業。本次徵收稅收高達85%的企業很難繼續在美國市場發展,只能通過其他被徵收稅收較小的企業合作,或者在海外建立工廠等方式繼續發展美國市場,否則只能放棄美國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參與應訴的企業主要是因為應訴成本太高。高志華告訴,被強制應訴的三家企業分別單獨應訴,應訴成本都在五六百萬元以上,而其他聯合應訴七十多家企業平均每家應訴成本也超過五萬元,應訴成本很高令一大批中小地板企業望而生畏,而且應訴結果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一些抱有僥倖心理的地板企業最終只等來了美國商務部要徵收高額雙反稅的公告。
此外,江蘇木業協會秘書長吳邊均認為,出口轉內銷也不是出路,由於國內地板乃至整個建材行業都已出現飽和,國內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大量出口企業無論在品牌知名度還是經營網點都無法與內銷企業相比。
國內外差價大
不僅國內地板企業出口利潤不到5%,價格還遠低於國內,業內人士透露,同樣在中國生產的地板,國內價格至少比出口價格高30%。
高志華認為,美國進口貿易商憑藉掌握流通渠道優勢,通過競價方式打壓中國家具進口價格,國內企業只能以低價換市場。
而國內家具市場價格遠高於出口價格,罪魁禍首還是我國高額的渠道成本、流通費用以及稅收。中國家具協會一位理事長向透露,流通、渠道、稅收三項非製造成本加起來高達家具成本的一半,特別是渠道成本基本上超過25%。
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生產的多層木地板設定最終稅率,涉及木地板企業約163家,除了參加應訴的木地板77家企業被徵收不超過4.8%的反傾銷、反補貼稅收外,其餘均被徵收共計85.57%高額雙反稅。中國木地板行業資深專家高志華指出,一旦美國對我國木地板實施雙反稅,其他地區諸如歐盟、巴西等國可能跟進,而我國生產的地板有四分之一出口,這對我國地板行業未來發展極為不利。在國內房地產調控以及原材料人力等成本上漲的情況下,中國木地板企業正陷入內憂外困的境地。
應訴成本過高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最終裁決,三家被抽樣調查企業的反傾銷稅率分別為:浙江裕華稅率0,良友3.98%,三林2.63%;反補貼稅率分別是良友0.33%,裕華0.47%,三林0。其餘參與應訴企業反補貼稅率為1.5%,反傾銷稅率為3.31%。而未參加應訴企業反傾銷稅率為58.84%,反補貼稅率26.73%。
廣東海派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建宇告訴,一旦該高額雙反稅被執行,中國地板企業只能等到一年後才能申請行政復裁。
曾多次參與「雙反」訴訟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成告訴,美國將我國看待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這種計算方法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