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介紹,目前「營改增」試點只在部分地區進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非常及時,有利於解決因局部地區試點導致的政策差異和稅收征管風險等問題。
會議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推開,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範圍,將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等納入「營改增」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
業內人士表示,此前同樣呼聲較高的個別行業未被明確提及。這說明,部分行業推行「營改增」尚有阻力。
目前,我國共對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等9個行業徵收營業稅。
現行「營改增」試點涉及「1+6」行業:「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
據測算,全部試點地區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分析人士認為,「營改增」試點鋪開後,在全國範圍內的相關行業企業均有望受益。這有利於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激發企業活力、擴大就業和增加居民收入。
增值稅分成比例
面臨調整壓力
「營改增」試點地區紛紛降低2013年度財政收入目標,為「營改增」預留空間。例如,北京、天津、浙江預計2013年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分別增長9%、12%和8%,比2012年分別下降1、3、0.5個百分點。
業內人士預計,除稅收的「量變」,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將帶來制度上的「質變」,會引起分稅制改革破冰。
這位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主體稅種仍是營業稅。當「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鋪開後,這一主體稅種地位將動搖。當務之急是為地方找到新的「財源」,保證民生等剛性支出。多位專家建議,可將房產稅、資源稅等作為考慮對象。
分析人士表示,隨著「營改增」試點不斷推進,增值稅分成比例面臨調整壓力。一般增值稅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分成比例為「75:25」。為調動地方積極性,「營改增」試點地區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收入全歸地方。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透露,這僅是權宜之計。某試點地區較可行的試行方案是將中央與地方的增值稅分成比例調整為「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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