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作為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事業,應充分發揮政府投入的主導、引領和帶動作用。建立服務價格合理、融資靈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監督到位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
一方面,要擴大企業直接投資,另一方面,積極吸納央企、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民營資本等社會資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市政府授權的特許經營單位作為中心城區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投融資、建設、運營主體,市政府向其購買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務。授權的特許經營單位通過盤活資產、融資租賃、產業基金、銀行票據、結構融資等多種融資方式籌措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資金。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認識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其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導、城鄉統籌、遠近結合、源頭消減、循環利用」的原則,以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為核心,加強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完善的設施體系、運營體系和監管體系,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礎。
2013年到2015年,全市新建再生水廠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廠主要出水指標一次性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20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28萬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區新建再生水廠11座,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5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34萬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廠15座,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12座。鄉鎮新建再生水廠21座,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3座。
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線1290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線484公里。建設清河、酒仙橋、高碑店、小紅門四大再生水輸水工程,實現再生水跨流域調度配置利用。
新建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14處,新增無害化污泥處理能力3995噸/日。中心城區新建高碑店、鄭王墳污泥干化工程,實施龐各莊污泥堆肥場改擴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11處。
在規劃污水處理廠建成投入運行前,通過採取現有污水處理廠深度挖潛和在城鄉結合部重點村莊、居民小區及河道干支流重點排污口建設臨時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9萬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區河道水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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