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一中院此前發布的公告稱,該院定於2013年11月27日9時整,在該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上訴一案。北京一中院發布微博稱: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在海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期間,受害人楊某因精神和身體狀況欠佳沒有出庭。海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且系輪姦,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北京市一中院予以立案受理,並定於10月31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後因上訴人更換辯護律師延期至11月19日開庭。兩名新辯護人分別是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和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肖霖。
19日上午9時許,該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庭審持續了12小時以上。
二審庭上,上訴人李某某的辯護人仍堅持無罪辯護,李某某及其母夢鴿表示同意辯護人意見。另外一名上訴人王某的辯護人也堅持無罪辯護。據媒體報導,在二審現場,李某某再次翻供,稱案發時自己剛走進房間,媽媽就來電話了。他出門接了電話,和媽媽聊了十多分鐘才回屋,什麼也沒看見、沒有參與。
北京一中院發布微博稱: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即李某案終審結果為: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