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東西,所以水的安全很重要。特別是飲用水,5月24日起,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開始實施,該標準強制統一了各種飲用水包裝上的名稱。標準規定,市場上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新規,除了天然礦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也就是說,市面上現有的蒸餾水、小分子水、能量水、冰川水等多種包裝名稱,都被禁止出現在外包裝名稱上。
另外,新規中提出,包裝飲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也就是說,現在市面上存在的各種蘇打水、維他命水也將更改名稱。
當包裝飲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鈣、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用於調節口味時,包裝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註類似字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規並不適用於天然礦泉水,而和其類似的「飲用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為食物添加劑),因名稱易與礦泉水混淆,被禁止使用。
而為了給市場上的水企緩衝時間,雖然新規昨起實施,但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籤標識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也就是說,2016年1月1日以後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的標籤標識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
所以,現在在市場上買到除「天然礦泉水」、「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名稱以外的水是正常的,而明年,你隨處可見的蘇打水、能量水、富氧水、冰川水等,就都要說「拜拜」了。更多相關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8年包裝飲用水行業市場調查及投資諮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