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業內看來,積分落戶的實施意味著非北京戶籍常住人口對於北京「戶口」仍有不小需求,而解決這個根本矛盾的辦法,還是將掛靠在戶籍背後的福利逐漸脫鉤。
去年7月,國務院出台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指出,我國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除了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外,還要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12月1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將就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和居住證管理辦法兩個徵求意見稿,在網上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據法制晚報報導,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和居住證管理辦法意見稿已經出爐,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即將在網上發布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積分落戶」,是指通過設置一套指標體系,對外來人員落戶本地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當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即可申請落戶,利於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正式公布,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明確申領條件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申請人參加北京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
這項基礎規定雖然還在徵求意見,但可以看出政策還是為落戶設定了一個相對較高的起點,比如39歲以上非北京戶籍人口如果還未開始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就將不具備申請的資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