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據上海市房管局消息,上海市明天起將實施新的廉租住房政策標準。
據介紹,新標準放寬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的申請條件,完善了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方案,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增加了配租面積標準。
廉租住房標準調整後,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2100元調整為2500元,人均財產限額從8萬元調整為9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
新標準還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限額由最高2.52萬元上調至最高3萬元,並將每戶家庭最低配租面積從居住面積10㎡調整為居住面積12㎡,同時規定,每戶家庭的最高配租面積不超過居住面積30㎡。
此外,為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上海市今年將進一步優化了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2-2016年房地產行業市場發展格局及投資前景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
而為促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順利進行,財政部於3月20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積極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有關財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