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兩會」代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由於兩場會議於每年3月份先後召開全體會議,大部分會議進程基本上同時進行,故簡稱做「兩會」。兩會每5年稱為一屆,每年會議稱X屆X次會議。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兩會」召開的意義在於將「兩會」代表從人民中得來的信息和要求進行收集及整理,傳達給黨中央。「兩會」代表是代表著廣大選民的一種利益的,代表著選民在召開兩會期間,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選民們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地方每年召開的人大和政協也稱為兩會,通常召開的時間比全國「兩會」時間要早。
從公開資料來看,1月24日到28日是地方兩會最為密集的時候,天津、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等十幾個省份均會在這幾日召開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