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8日通知決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同時將現行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
通知決定,將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降低後的門站價格作為基準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據《2015-2020年中國石油天然氣開採行業發展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顯示,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許上浮。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此次改革後,按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價格的非居民用氣600多億立方米測算,每年將直接減輕下游工業、發電、集中供熱、計程車,以及商業、服務業等用氣行業企業負擔430億元以上。如果考慮政府管理價格的天然氣價格降低,對市場化定價的天然氣的帶動影響,則占國內消費總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氣價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減輕下遊行業企業負擔。通知還明確,非居民用氣應加快進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由供需雙方在價格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公開交易形成具體價格,力爭用2-3年時間全面實現非居民用氣的公開透明交易。
另外,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下調後,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仍存在一定價差,下一步將根據國內外能源價格變化情況,擇機逐步理順居民用氣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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