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門禁行業正處於快速發展與變革的關鍵時期。2025年,一系列相關政策的出台為門禁行業指明了新方向。從技術規範到應用場景拓展,這些政策推動著門禁行業不斷創新升級,也促使從業者重新審視門禁系統的價值與功能。其實,追溯歷史,門禁管理制度由來已久。古代的門禁制度在城市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其蘊含的理念與機制,對當今門禁行業的發展仍有著不可忽視的借鑑意義。以唐都長安的門禁管理制度為例,深入探究其中的門道,能為現代門禁行業發展帶來諸多啟示。
唐都長安的門禁管理體系中,門籍制度占據著核心地位。長安城門管理系統分為宮城、皇城和外郭城三大類,其中宮城作為皇帝居所,門禁更為嚴格,門籍制度便在此處實施。
門籍制度可追溯到漢代,它是一種身份記名牌,用 「二尺竹牒」 記錄出入者信息及身份特徵,便於對宮城諸門進行監管。但門籍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身份識別,需要按月考證、更換。在當時,嚴格的門籍審核將普通百姓拒之門外,這體現了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也是禮法觀念的直接體現。
為規範門籍制度,還設立了左右監門衛,按照 「左進右出」 原則,負責人員及物品審核,同時還承擔皇室重大事件的儀仗監守工作,分工細緻。唐律對門籍的規定十分嚴格,無門籍者入宮需專人接引,否則以 「闌入論」;高等級宮門、殿門需皇帝赦令才能放行;因工作變動等導致門籍無效者也不得入宮,違反規定將被定罪。而且,定罪量刑依據宮城諸門等級裁定,等級越高,獲刑越重。這些法令法規的最終目的是加強皇權,構築等級秩序。
在唐都長安,除了門籍制度,宵禁制度也是門禁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長安作為當時規模龐大的都城,維護社會治安至關重要,宵禁制度應運而生。
宵禁制度起源於春秋時期,到唐代依舊以鼓為號。立於承天門的街鼓,不僅是居民作息的指引,更是維繫長安秩序的象徵。按照唐律規定,五更三籌擊鼓,人們可以出行;晝漏盡時,順天門擊鼓四百搥後閉門,接著再擊六百搥,坊門關閉,宵禁開始。
《2025-2030年中國門禁行業項目調研及市場前景預測評估報告》指出,為確保宵禁制度有效執行,唐代設立了左右金吾衛,專門負責禁宮及夜間秩序。其下設左右街使及左右翊中郎將府官等職,左右街使主要負責夜間治安,在夜幕降臨城門及坊門閉合後開始執行巡邏任務,直到五更二時街鼓響起,宵禁解除才停止巡查。對於違反宵禁制度的行為,處罰十分嚴厲,沒有文牒在身的違規者將被笞二十。可見,宵禁制度在約束百姓行為、維繫社會治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城市的發展和管理也有著積極影響。
城門制度是唐都長安門禁管理的關鍵環節。鑑於長安的治安因素,門禁制度在執行夜禁時,城門閉合時間及順序有著嚴格規定。晨時,街鼓聲起,皇城及京城門先開啟,再次鼓聲後宮殿門開啟;宵禁時,則先閉宮殿門,再閉皇城和京城諸門,即開時先外後內,閉時由內向外。
城門郎官負責城門的按時關閉和開啟,唐代都城門殿眾多,為加強管理,城門郎與監門將軍及中郎將共同協作。夜禁時若遇特殊情況,受敕人需記錄須開之門,經中書門下審批,相關人員核對符鑰後才能開門,這種制度既嚴格又體現了靈活性。
同時,唐律對城門管理制定了詳細的法令律條。例如,宮殿門閉訖後,進鑰違遲者會受到杖責,且根據城門等級不同,責罰程度不同;城門郎官若未按規定操作,或出現錯符等情況,也將受到嚴厲懲罰,嚴重者甚至會被處以絞刑。此外,唐代對城門的維修管理也十分重視,相關史料記載了多起城門及附屬建築的維修事件,其中大明宮的維修記錄最多,凸顯了其重要的政治地位。
唐都長安的門禁管理制度涵蓋門籍制度、宵禁制度和城門制度等多個方面,這些制度緊密相連,構成了一個嚴密的體系。「以禮為本,禮法並用」 是唐代法典體系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在門禁管理制度中得到充分體現,禮法觀念貫穿始終。
唐都長安的門禁管理制度在維護社會治安、增強皇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對後世城市建設和管理產生了深遠影響。它不僅完成了 「禮」 與 「法」 的融合,還滲透到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深入到人們的內心。從現代門禁行業發展來看,古代門禁制度中的嚴格管理理念、明確的職責分工以及對安全的重視等,都具有重要的借鑑價值。結合 2025 年門禁行業政策,現代門禁行業在追求技術創新的同時,也應從歷史中汲取智慧,不斷完善門禁系統,更好地滿足社會對安全和秩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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