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以來,行業應用網絡拍賣技術的熱情持續高漲。僅在中拍協網絡拍賣平台,上半年成交近30億元,已輕鬆超過2012年的總和,參與企業達到1000餘家;一些藝術品拍賣企業也先後「觸網」,引發社會和媒體的普遍關注。進入下半年,這些對新技術的應用和探索將進一步展開。
網絡拍賣為拍賣行業注入新的血液,提供了新的渠道。競拍者在家裡,在旅途中,就可以隨時隨地進行競拍,非常方便。
的確,網絡拍賣很大的優勢是利用網際網路的特點,將原本貴族化的交易方式變成了平民交易,打破了時間、空間上的限制。首先,與現場拍賣相比,節省了製作圖錄的費用,同時可用3D技術展示拍賣標的風貌;其次,線上拍賣的佣金通常為3%~12%,這比實體拍賣行要低很多;第三,可以隨時調整標的,印發圖錄所受到的局限迎刃而解;第四,不受時空的限制,競買人隨時隨地可以「應戰」;第五,還能夠起到很好的保密作用。
不僅如此,網絡拍賣成為中青年藝術家宣傳自我的平台。張德林表示,保利、嘉德等一線拍賣機構,更多願意關注一線藝術家的作品,而中青年藝術家則很難獲其青睞。網絡拍賣無疑為中青年及一些尚不知名藝術家提供了機會,也成為其宣傳的一種途徑。預計未來,網絡拍賣的需求市場會越來越大。
不過,與現場拍賣相比,競拍者很難對網絡拍品進行鑑別。張德林表示,以書畫藝術品為例,在線下,我們可以通過眼看、手摸等方式全方位感受拍品的質量品質。而在網上,通過照片則很難看出作品的真實的水墨效果、裝裱及材質等。
為此,歐陽樹英認為,網絡拍賣更適合於標的價值比較低、標準化程度較高的拍品,如錢幣、郵票、珠寶、紅酒、鐘錶等。
歐陽樹英表示,目前我國網絡拍賣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拍賣企業自建網絡平台,如嘉德在線;二是拍賣企業在第三方平台舉辦網絡拍賣活動,如保利與淘寶的合作;三是網際網路企業直接進入拍賣領域。而前兩者對客戶的吸引及權益的保證主要依賴拍賣行自身的信譽,而對於網際網路企業,由於目前沒有相關監管措施,不免魚龍混雜,因此要特別注意防範風險。
國內外關於電子商務幾乎沒有成型的專門法律。網絡拍賣屬於拍賣,但我國《拍賣法》對此也沒有專門的規定。如何在交易中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利益一直是個難以解決的問題。目前藝術品網絡拍賣基本上靠拍賣企業的信譽作為保證。對於交易所涉及物品的質量、安全或合法性以及拍賣信息的真實性或準確性,依然沒有一個機構有足夠的能力作出擔保。
報告認為,行業對政策法律的關注將持續深入。一方面,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明確了「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完善面向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服務」,最高院、海關總署、國土資源部等政府部門的相關拍賣政策中提出了網絡拍賣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承擔起草的《網絡拍賣規程》國家標準也將在下半年進入報批程序。這些網絡拍賣的相關法規和國家標準,將有效推動拍賣企業開展網絡拍賣,提升企業技術能級,促進拍賣信息更加公開,過程更加透明,為客戶提供更高品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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