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15日,《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發布,明確提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11月19日,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IPO註冊制改革是股票發行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資本市場改革中「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要堅定不移推進IPO註冊制改革。股票發行由核准制轉向註冊制,將對A股市場帶來極為深遠的影響。
我國現行證券發行實行的是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監管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監管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近年來,IPO過程中「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額募集資金」等三高問題,以及層出不窮的IPO造假上市問題都令目前的發審制度備受詬病。
註冊制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判斷,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在註冊制下,監管部門僅對發行企業進行形式審查,確保發行人信息披露的準確、全面、及時性,但不對其投資價值和持續盈利能力進行判斷,審核程序簡化,發行效率更高。此外,發行企業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即可上市,由投資者給出合理的上市定價,市場化程度更高,
新股發行由核准制轉向註冊制,對VC/PE機構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影響:
第一,「殼資源」不再稀缺,借殼上市風潮將退。自2012年11月以來,IPO停擺已長達一年之久,VC/PE機構退出渠道受阻。因此,VC/PE機構不得不另闢蹊徑,助推企業借殼上市以實現退出,進而引發借殼上市風潮。而在註冊制下,上市公司股票不再是稀缺資源,只要發行人將所有信息進行真實、全面披露後,由投資者自主決定是否投資發行人,並給出合理的上市定價,徹底打破核准制下無論企業好壞、發行定價高低,新股都會遭遇瘋搶和惡炒的局面。
第二,Pre-IPO模式難以為繼,VC/PE回歸價值投資。過去幾年,VC/PE機構瘋狂追逐上市前企業,部分機構甚至以能否上市作為篩選項目的唯一標準,利用一二級市場之間的價差進行短期套利。而在註冊制下,市場化程度將明顯提高,過高的定價和不被投資者看好的企業即使通過註冊登記,也可能發行失敗。因此,VC/PE機構投資階段將向早期甚至種子期轉移,回歸價值投資的本質。
第三,新股發行節奏加快,VC/PE退出渠道拓寬。在註冊制下,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時間將大大縮短,新股發行數量有望大幅增加,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VC/PE機構的退出渠道,使成長性良好、具有投資價值的企業能夠為投資機構獲得相應的回報。
當然,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美國等成熟資本市場實行註冊制,是因為它們有較為理性的投資者、強大的立法保障以及嚴格的事後懲罰體系,而在中國,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健全。總之,註冊制是市場化程度提高的結果,仍需等待相關法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