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物由人為源或者天然源進入大氣(輸入),參與大氣的循環過程,經過一定的滯留時間之後,又通過大氣中的化學反應、生物活動和物理沉降從大氣中去除(輸出)。如果輸出的速率小於輸入的速率,就會在大氣中相對集聚,造成大氣中某種物質的濃度升高。當濃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時,就會直接或間接地對人、生物或材料等造成急性、慢性危害,大氣就被污染了。
12月1日,《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是該省首部大氣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條例分八章八十二條,以切實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明確大氣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全過程控制、精細化管理延伸,實行多污染源綜合防治、協同控制,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條例將於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開門立法,探索民主立法新途徑
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是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相關立法更應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回顧條例出檯曆程,隨處可感觸民意溫度。
立法公開,是立法的基本原則。《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全文在省內主要媒體上公開徵求意見。在條例的起草修改過程中,通過公開文稿、新聞發布、記者跟蹤採訪等多種形式,讓公眾客觀、全面、及時地了解立法動態和進程,同時也起到解釋、說明、宣傳、普法的作用,通過雙向溝通凝聚立法共識,為條例的順利出台和今後的貫徹執行打下了堅實基礎。
不斷延伸徵求意見觸角。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率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環保廳相關人員赴南昌市,分別召開了徵求政府及有關部門、基層單位和個人、部分排污企業和生產經營者意見座談會;10月19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座談會,聽取省政協委員和專家對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10月21日召開了專家論證會;10月26日召開座談會,聽取南昌市東湖區、西湖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部分食品燒烤、服裝乾洗、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意見;11月11日,舉行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對小鍋爐整治、服裝乾洗和機動車維修污染防治、露天燒烤食品、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單位供水供電供氣等四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聽證。環環相扣的徵求意見工作,最終將聲聲民意和殷殷關切化為躍動紙上的款款法條。
尊重規律,彰顯科學立法精神
2016-2021年中國大氣污染防治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顯示,大氣污染防治專業性強,極具複雜性,涵蓋面廣,很多規範涉及重大利益調整,可以說牽一髮而動全身。在立法過程中,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的科學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要求。縱觀條例,大到產業結構優化和能源結構調整,小到城市道路保潔作業,無不彰顯科學立法精神。
就拿在基層調研和立法聽證會上最有爭議的問題——草案有關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露天燒烤食品的規定來說,一種意見認為,為保障公眾健康,在城市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食品十分必要;另一種意見認為,燒烤食品有一定的市場需求,露天燒烤不能一禁了之,關鍵是加強管理。經過反覆研究,考慮到城市建成區範圍較大,各地情況不一,由法規來統一划定露天燒烤食品的禁止區域,未必與各地實際相符,難以體現合理性和針對性。因此,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劃定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此外,在草案修改過程中,精細化立法方面也可圈可點。譬如對工業、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等章節的內容,結合我省實際,在草案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補充,增強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出台,回應了中央要求、公眾關切,為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和推進綠色崛起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對於提高全民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主體意識、法治意識,改善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具有重大意義。該條例的立法工作被評為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天藍,雲白,生活才會更美好,百姓才會更有幸福感。為讓藍天白雲成為美好生活的註腳,在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中,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發揮主導作用,讓江西以及生活在江西的百姓擁有了保護藍天的法律利劍。我們要在自覺保護大氣環境的同時,勇於、善於亮出這把利劍,向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和不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的行為堅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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