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商務部網站獲悉,歐盟委員會決定對自中國進口塑膠袋產品發起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業內人士提醒塑膠袋生產企業,一定要積極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此關鍵時刻,應訴不力很有可能就此告別歐盟市場。
這場官司起源於2006年,在一些當地同業企業的慫恿下,歐盟決定對產自中國的塑膠袋進行反傾銷調查。同年9月,歐盟發布《官方公報》,宣布對我輸歐塑膠袋採取反傾銷措施,徵收4.8%至28.8%的反傾銷稅率。
其中,7家中國企業被徵收4.8%至12.8%的單獨稅率,其他應訴的中國企業適用8.4%的稅率,未應訴企業適用28.8%的全國統一稅率。
積極應訴是關鍵
「現在,企業要做的就是積極應訴。」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告訴。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主任傅東輝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歐盟近期發起的該日落複審調查是2006年反傾銷一案的到期延續,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定,在反傾銷措施執行滿5年之前的合理時間內,該國內產業或其代表將提出有充分證據的請求,並由主管機關發起複審。經日落複審,調查機關可以裁決維持原始調查結果,也可以取消反傾銷措施。
上述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負責人對直言,目前積極參與反傾銷日落複審是相關企業和產品重新回到歐盟市場的關鍵。
傅東輝告訴,其實,這是一場相對溫和的反傾銷之爭。他進一步分析說,中國產品的競爭力很強,東南亞一些國家同樣產品的生產成本要比中國高近20%。「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歐盟國家非常依賴我國的產品。」傅東輝透露,由於此前中國企業抱團積極應訴,多數企業並未失去歐盟市場。
「我們當時的態度是寸步不讓,並沒有任其擺布。」廈門興廈塑料有限公司總經理林興來對說,2006年,由於該公司積極應對歐盟對中國塑膠袋產品的反傾銷訴訟,從而成為100家獲得8.4%的較低反傾銷稅率的企業之一。當時浙江等地的大量企業因為沒有應訴而被裁定徵收高達28.8%的反傾銷稅,導致直接失去來自歐盟的客戶。
這已然不是我國塑膠袋企業第一次遭受反傾銷調查。早在2004年,因美國向中國進口的塑膠袋徵收高關稅,中國的塑膠袋生產企業已被傷了「筋骨」。由於企業應訴情況不理想,基本失去進入美國市場的可能。美國和歐盟是我國塑膠袋產品出口的兩大主要市場,若再失去歐盟市場,中國千餘家塑膠袋企業的經營狀況將陷入困局。這促使我國塑膠袋企業在面對第二大出口市場——歐盟的反傾銷調查時,提高了應訴意識,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對於我國塑膠袋出口企業而言,兩位業內人士建議說,企業應充分與輕工商會溝通並積極應訴,力求將反傾銷稅控制在一個有限的範圍內,力保歐盟市場。
歐盟委員會決定對自中國進口的塑膠袋產品發起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業內人士提醒相關企業,積極參與反傾銷日落複審是決定其能否重回歐盟市場的關鍵。在越來越多的貿易摩擦中,企業應加強「應訴」與「提質」意識大事,否則就意味著失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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