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化工報告大廳了解:工信部發布的《焦化行業准入條件(2014年修訂)》將於4月1日起實施。3月19日,中國煉焦行業協會秘書長石岩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新修訂的《准人條件》主要針對新建和改、擴建焦化企業,執行更為嚴格的環保與能耗標準,並首次明確將焦爐煤氣制甲醇、煤焦油加工和苯精製納入監管。《准入條件》的實施有助於焦化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調整結構和轉型升級。
石岩峰介紹說,國家有關部門對《准入條件》進行修訂,就是為了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引導和規範焦化企業投資和生產經營。焦化生產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環評審批、節能評估、信貸融資管理等工作,要以《准入條件》為依據。
特別是在節能減排與環境保護方面,新版《准入條件》提出更為嚴格的標準:焦炭單位產品能耗不得超過《焦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規定的限定值。焦化企業應嚴格執行大氣、污水排放標準,其中煉焦企業執行《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焦爐煤氣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製生產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同時,焦化企業應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有關要求,做到達標排放。
焦化企業還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行業特點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需要,自行制定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開展監測和監控,建立廢氣廢水排放量、固體廢物產生量和處理(處置)量等台帳。焦化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試行)》,對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實施環境管理登記。
在技術進步方面,鼓勵焦化企業採用裝爐煤水分控制、配煤專家系統、焦化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焦爐煤氣高效淨化等先進適用的節能減排、清潔生產技術,以及焦爐煤氣脫硫廢液提鹽及其深加工,焦爐煤氣制天然氣、合成氨、氫氣、聯產甲醇合成氨,煤焦油產品深加工,煤焦油加氫,低階煤應用等綜合利用技術。
石岩峰表示,《准入條件》的發布實施對產業未來發展具有指導性意義。焦化行業產能過剩問題較為突出,產能建設要堅持等量、減量置換的原則。因此,新《准入條件》的實施,提高了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的裝備技術水平,有利於整個行業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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