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26日)
近年來,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如何實現林地產出效益與生態保護協同提升成為關鍵課題。浙江省林業局於近期印發《關於開展林業"標準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破題,通過構建新型用地模式推動林業資源集約化利用,為鄉村振興注入綠色動能。
該政策明確提出要建立"雙向供給"機制,在保障農民權益的前提下推進林地規模化流轉。通過統一建設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形成可直接投入生產的"標準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木本糧油、森林康養等產業。這種模式不僅破解了傳統林業分散經營的瓶頸,更將畝均產出效益作為核心目標,為林農和村集體增收開闢新路徑。
意見強調林業"標準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禁止用於住宅開發等非農用途。具體建設範圍涵蓋規模化經營性林地、配套設施用地及必要建設用地三類。同時構建包含基礎指標(如生態保護紅線)、招引指標(投資強度)、經濟指標(畝均產值)和共富指標(農民增收比例)的複合評價體系,確保每塊"標準地"既符合綠色發展要求又能產生可持續經濟效益。
文件詳細規定了從選地到運營的全流程:科學選址需綜合生態價值與區位優勢;連片流轉要保障農民知情權和收益分配;招引環節通過公開透明機制篩選優質主體;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參照產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特別要求籤訂雙重協議——既規範林權流轉關係,又明確投資方需達到的產出指標,形成"承諾—監管—獎懲"閉環管理。
通過區域評估前置和控制性指標設置,該政策有效降低了經營主體准入門檻。例如,統一配套基礎設施使企業實現"拎包入駐",規模化運作顯著降低邊際成本;共富指標要求確保村民能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這種改革既盤活了沉睡的林地資源,又通過生產要素重組激發市場活力,為集體林業循環發展注入制度動能。
總結來看,《意見》通過頂層設計重構林業用地價值鏈條,在生態保護框架下釋放經濟潛力。其創新性在於將工業"標準地"理念移植到生態領域,通過量化指標和規範流程實現資源高效配置。未來隨著試點推進,這種模式有望在全國形成可複製的綠色產業開發範式,為林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浙江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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