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10月24日起,央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對於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而言,凡是金融都有風險,有些風險是要市場把握的,有些是由投資者自己把握的。網際網路金融要想有秩序有活力的健康發展,就需要適當的法律框架。
據媒體報導,多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人士認為,此輪「雙降」後,長期來看,P2P產品收益率走低將成趨勢,未來行業內競爭格局或將產生變化,爭奪重心或將從高收益競爭轉向安全大戰。
「未來隨著行業逐步完善和規範,收益水平或將回復理性。」金融工場董事長魏薇認為,對於各家平台而言,安全、服務、資產配置等方面將成為競爭的主戰場,而不再是收益的高低。
這個預測趨勢對於在網際網路金融中長期處於弱勢的消費者群體來說,是一個好消息,也是順理成章。
10月17日,在由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網際網路金融法治專業委員會主辦的「第二屆中國網際網路金融法治高峰論壇」上,與會嘉賓針對網際網路金融消費者保護展開討論。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部主任陳劍在會上說,消費者的需求是創新的主要驅動力之一,如果網際網路金融不能善待消費者,那麼其發展肯定難以持續,所以,一定要在尊重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實現網際網路金融的持續創新。
網際網路金融安全問題揮之不去
有評論文章觀察指出,雖然陸金所、人人貸、拍拍貸等在P2P平台排名前列,但其收益率在整個P2P行業屬於中低等,但這些平台的安全性在整個P2P行業中卻處於高等。這說明,「並不是收益越高越好,老百姓在考慮高收益的同時會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
陳劍說,我們接到過一些消費者關於網際網路金融方面的投訴,投訴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最核心的就是資金安全問題,比如被扣錯款,資金被盜刷、無法撤銷等問題;還有就是信息安全方面的問題,比如消費者的信息泄露;第三是虛假承諾,金融產品銷售過程中誇大收益;除此之外,強制消費的問題也常被投訴,比如,無法解除綁定消費項等。
陳劍說,實際上,這些問題在現實生活中也大量存在,但是通過網際網路平台,這種邊界被打消掉了,被放到一個更大的範圍內呈現出來。「如何監管,如何保護消費者利益是很大的一個問題。」
事實上,網際網路金融的安全問題一直揮之不去。
從P2P平台誕生開始,就一直面臨黑客的攻擊,也因此遭遇敲詐勒索,投資人的用戶數據和資金安全也屢受威脅。根據統計數據,2014年有70多家P2P平台因為被攻擊而倒閉,大部分是因為被黑客入侵資料庫。
除此之外,P2P平台崩盤、跑路的消息也層出不窮。
此前,一篇《今年以來677家P2P平台跑路》的文章在網絡中流傳,據悉,文中還詳細列出了677家P2P網貸企業的名稱。這些問題平台,多數於2014年或2015年成立,註冊資本金多在1000萬元左右,超過5000萬元的平台僅有幾家。
有相關分析認為,這600多個平台出問題的原因雖各不相同,但主要有三類:一是因為跑路;或是因為提現困難;還有就是壞帳逾期。總的來說,違規是P2P平台跑路的重要原因,違規行為包括詐騙捲款跑路或挪用投資人資金等。
據《投資者報》記者了解,問題平台的受害者不在少數,這些平台有些會選擇延期兌付款項,有些則進入法律程序處理,更多的平台是默默無聲,一跑了之。
除了P2P平台跑路問題,近兩年公益、農業、娛樂等各類眾籌產品出現在更多的消費者面前,很多產品看似很美,但部分消費者此後遭遇了產品「縮水」後,想維權、退換貨又面臨很多障礙。
如何加強消費者保護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會長王衛國在會上指出,凡是金融都有風險,有些風險是要市場把握的,有些是由投資者自己把握的。網際網路金融要想有秩序有活力的健康發展,就需要適當的法律框架。
「網際網路金融法治有兩個基本目標:一是維護系統性安全,防範系統性風險;二是保護消費者,有效排除不規範和不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的行為。消費者保護不僅關係到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關係到整個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前景。」王衛國認為。
陳劍認為,倡導萬眾創新,讓網際網路金融服務發展迎來一個契機,消費者權益若得不到保護,犧牲的可能是行業的信譽、消費者的熱情和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所以,消費者權益保護肩負著重要任務。網際網路金融法治的建設也要加快研究步伐,能夠針對現實問題形成規則,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發展。
民生銀行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陳珺認為,嚴格的安全監管和企業的合規經營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基礎,監管不到位和企業的不審慎經營,共同導致了網際網路金融騙局的發生。
騙局一旦發生,維權會變得非常艱難。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律師分析P2P平台跑路維權事件時指出,從大數據的角度分析,很多類似案件的回款機率在兩成左右,如果資金鍊不斷,這個平台一般是倒不了的,資金鍊斷掉,就意味著投資者的還款來源就沒有了。
肖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平台出現問題後,投資人應該抱團取暖,首先要把碎片化的信息拼接起來,然後判斷是否立即報案,這種類型的案子屬於公訴案件。一旦報案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往下走。她建議投資者在理性維權的基礎上,積極地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到經偵報案,按照要求做筆錄,最終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陳珺還強調,需要平衡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服務提供者的保護。「消費者需要對自己的消費負責任,服務提供者也要對自己提供產品和服務負責任,這裡面基礎就是合同。」
「在網際網路金融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關鍵是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的知情權。」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何山教授曾在「2015首屆網際網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高峰論壇」上表示,降低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要從消費者知情權和金融企業擔保金上下功夫。
「作為金融企業,應該將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相關的金融風險一定要在警示條款里對消費者講清楚。」何山認為,為消費者和金融企業提供對接的網際網路平台,也應在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方面承擔相應責任。「網際網路平台上有這麼多電商,如果平台不向消費者提供電商的真實信息,消費者很難進行甄別。」
此外,網際網路金融平台需要準備充足的保證金來確保消費者的權益。「要保證即使電商跑了,網際網路平台仍有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能力。」何山說。相關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信息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2015-2020年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