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分工越來越專業化、精細化的當下,一些新興職業不斷出現在公眾的視線里。「酒駕入刑」作為一種強制性的社會規範,倒逼公眾形成了「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價值認同。酒後駕車越來越少,代駕越來越多,這樣可喜的變化,有助於守衛公共安全。
2004年酒駕禁令出台,催生出了酒後代駕行業;2011年「醉駕入刑」正式實施,酒後代駕生意漸火在激烈的競爭之下,代駕公司也日漸規範,但是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依舊存在,而且一些「黑代駕」會在各種娛樂場所門口拉活攬客。記者了解到,對於代駕公司的管理,目前還處於真空狀態。
中國歷來是一個人情社會、關係型社會,喝酒成為一種社會互動的手段,有助於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感與隔閡感。當喝酒的欲望超越身體的承受能力,不少人在酒精的刺激下會缺乏自控力甚至會失去意識。猶如「及時雨」的代駕不僅解決了消費者的「燃眉之急」,也讓自己增加了收入;看似互利雙贏的局面,卻隱伏著安全風險。
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代駕尚未被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治理軌道。「無主管單位,無准入門檻,無統一標準」的代駕行業,不僅缺乏行業內部的規範和約束,相關立法也缺失。代駕公司和代駕的自說自話,讓定價不規範、服務不規範、長時間等候、事故糾紛、財產損失等現象屢見不鮮;代駕行業的「野蠻生長」,讓遇上靠譜的代駕成為一件「主要看運氣」的事情。
不論是司機故意繞路多收取代駕費,還是代駕交通違章,抑或代駕駕駛不當造成車輛損傷,消費者與代駕的利益博弈理應與法治完善結伴而行、共同成長;然而,當代駕處於社會治理的邊緣地帶和空白地帶,消費者維權就會面臨著「無處說理」甚至「找不到人說理」的無奈與艱辛——准入門檻過低,讓代駕良莠不齊;代駕市場渾水好摸魚,讓一些「黑代駕」有了生存空間。
從一些已開發國家的治理經驗來看,破解「代駕之困」的關鍵一是立法,二是發揮行業協會的功能。2002年6月,日本出台了「關於汽車駕駛酒後代駕業務適正化法律」,首次對酒後代駕業進行了規範。韓國成立了代駕協會,由它負責區域內代駕業務的運營。只有給代駕行業戴上了「緊箍咒」,才能避免自彈自唱。
在身份社會逐漸向專業社會過渡的當下,社會分工的精細化蘊含著「專業人做專業事」的價值追求;這不僅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與效能,也有助於讓那些有一技之長的技能型勞動者得到更多的回報與激勵。代駕作為一個新興職業,不僅需要紮實的駕駛技能、豐富的駕駛經驗,也需要從業者遵循相應的職業規範和職業倫理。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代駕與消費者的互信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