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來說,是農業風險分散的重要工具。它為推動農業體制改革,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陷入了困境。其突出矛盾表現在廣大農民迫切需要農業保險的保障而各商業保險公司卻不願涉足該領域。近20多年來,我國的農業保險業有了長足的進步。在借鑑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全國部分地區發展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保險。現對我國農業保險的現狀進行分析。
在新中國成立之前,我國的農業保險只是在局部地區進行了零星的試點,沒有形成大的氣候。我國正式的農業保險應該是從新中國成立後開始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49年10月20日成立。次年,在山東商河、重慶北碚以及北京遠郊試辦牲畜保險;在江蘇南通、陝西咸陽和北京遠郊試辦棉花保險。1951年在個別地區試辦了油菜和水稻保險。1952年牲畜、棉花等農業保險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地。1953年社會主義三大改造開始,按照國家指示除東北地區外全國基本停辦了農業保險。1955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又恢復辦理農業保險。20世紀50年代的農業保險,經歷了起起伏伏,由於當時的政治環境影響,主要是學習的蘇聯模式。儘管當時的保險模式還不規範,但不能否認,農業保險對我國農業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國農業保險的開辦由來已久,新中國成立初期,為了保證農業生產的恢復和鞏固土地改革的成果,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50年首先在北京郊區、山東高河試辦牲畜保險,但這時候的農業保險更多的是一種政策性的安排。2016-2021年農業保險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表明,我國真正意義上的農業保險是從1982年開始的,迄今已經有30年的歷史。期間,農業保險主要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原新疆兵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經過30年的發展,農業保險的總體規模、經營範圍、業務種類都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和壯大,在1992年達到頂峰,農業保費收入達到8.71億元,之後又有所下降,但總體來說農業保險的規模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規模還相對滯後於農業經濟發展的需要,保費收入增長緩慢,保險賠付居高不下,保險經營主體缺失,保險險種單調且覆蓋面小。這些問題形成了我國農業保險經營所特有的特點:
我國在1982年農業保險正式起步時,農業保險收入為23萬元,到了2007年保費收人為50億元,增長了21739倍,平均年增長率為47%。在一些個別的年份更高,如1992年的年增長率為74%。但自1992年之後農業保險進入衰減期,1992-1994年三年間保費收入持續下降,減少了近5.4億元,1995-1997年保費收入有所上升,但1997年之後再次轉入衰退,1997-2002年6年時間減少了一半左右。
但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我國是傳統的農業國家,13億人口中有8億是農業人口,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60%,有著巨大的農業保險消費群體。同時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給我國的農業生產造成很大損失。20世紀90年代,我國農作物平均受災面積達2. 25億畝,成災面積1.29億畝,受災人口1.15億人,直接經濟損失1115億元。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每年我國農業的受災面積都占到全國耕地面積的40%—50%,其中成災面積占全國耕地面積的比例基本維持在20%一30%的水平。對於大部分依靠土地生存的農民而言,農業生產存在著非常大的經營風險。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小規模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廣大農村特別是中西部的農村地區多以小規模的種植和養殖戶為主,農民受傳統農業風險自留觀念的影響,對農業保險的預期收益不高,保險意識較差。同時近年來由於小規模的農業生產導致農村勞動力大量過剩,農民可以通過勞動力的流動來補償農作物的損失,農業收入占農民收入比重的下降,間接降低了農業保險的需求。並且近年來我國的農民收入一直增長緩慢,農民的支付水平也影響到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
我國農業保險經營模式主要是商業化經營模式,即政府請客,商業保險買單。目前國內市場上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原新疆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由於常年虧損,兩家公司的農業保險業務急劇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1994年向商業性保險公司轉軌,由於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人保公司撤銷了大部分省分支公司的農業保險機構,目前人保公司只剩下「收穫期農作物火災保險」一種農業保險。隨著商業保險逐步退出農業保險領域,而政府對農業保險業務的扶持力度又不夠,這就造成了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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