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隨著新業態經濟的快速發展,勞動者的保險權益問題日益凸顯。近年來,保險強制搭售、核保寬進嚴出、交易架構嵌套、技術性免責等現象頻發,導致新業態勞動者在保險保障方面面臨諸多困境。數據顯示,自2021年以來,某金融法院受理的保險糾紛二審案件達1796件,標的總額超過21.88億元,其中涉及新業態勞動者保險權益糾紛的占比高達15.92%。這一現象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新業態勞動者保險權益保障的廣泛關注。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保險行業市場供需及重點企業投資評估研究分析報告》指出,在新業態保險糾紛中,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僱主責任險糾紛、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是主要的糾紛類型。保險機構和被保險人的上訴比例相當,但從裁判結果來看,新業態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勝訴率較高。這表明,儘管保險糾紛頻發,但勞動者在維權過程中仍有一定的勝算。
在新業態保險糾紛中,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利用交易結構嵌套轉嫁用工成本、規避用工責任的情形突出。在「平台+平台合作商+勞動者」的長鏈條用工模式下,平台在勞動者保險權益保障中的責任被模糊化。部分平台將勞動者投保特定保險機構的特定保險產品與勞動者開單營業強行捆綁,並從勞動者報酬中自動扣除保費,此舉涉嫌侵犯勞動者的自主選擇權,甚至導致重複投保。與平台合作的第三方用人單位雖承擔全部或部分勞動管理職能,但部分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或選擇保障範圍窄、賠付額度低的商業保險替代社保。
保險機構在新業態保險產品設計、展業等環節也暴露多重短板。例如保險產品對靈活就業場景的適配性不足;保險機構在精算模型構建、差異化條款設計及動態費率厘定等技術層面面臨挑戰;個別保險機構以特別約定之名行規避責任之實;新業態保險「寬進嚴出」現象多發;針對技術性免責條款、隱性免責條款、衝突條款、模糊性條款,部分保險機構履行提示告知不到位等問題。
新業態勞動者還普遍存在保險認知不足、維權能力弱的問題。在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環境下,部分新業態勞動者更關注訂單數量和收入,忽視自身安全風險,缺乏主動購買保險和提升安全意識的動力。由於信息不對稱,新業態勞動者對於險種、保險責任範圍、理賠流程等了解不足,導致保險事故發生時無法及時有效地理賠。訴訟中,勞動者在證據搜集出示、網際網路知識以及法律知識儲備等方面的能力不足,加劇了事實認定及裁判難度。
為做好新業態經濟創新發展與勞動者權利保障,某金融法院近年來持續提升專業化審判效能。在更新審判理念方面,踐行「穿透式」審判和平等保護理念,在案件審理中對主體、資金和交易鏈條及結構全面審查。在優化審判機制方面,組建新業態保險糾紛專業合議庭,成立保險業專業政策調研團隊,創建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在梳理裁判規則方面,針對業內高度關注的新業態保險糾紛,加強裁判說理,積極回應法律爭議問題。
在協同機制創新方面,某金融法院針對審判中發現的保險產品設計缺陷、行業管理漏洞、社會治理短板,探索以「法院+企業/協會/監管機構」的「全鏈條」協同治理路徑,統一新業態保險糾紛的高質效化解思路,推動由案及治。
針對新業態保險合同關係中的相關行業、主體,某金融法院分別給出具體建議。對於保險機構,建議對於實質由新業態勞動者負擔保費,且與其人身健康利益直接相關的保險產品,將其明確列為投保人;對於現有模式無法覆蓋的情形,補足保險產品供給。制定標準化理賠指南,實現線上快速定損與賠付。
對於平台企業與平台合作商,建議加強對新業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杜絕將新業態勞動者購買指定保險產品與其勞動權利深度捆綁,強行搭售,轉嫁用工風險。平台應進一步規範算法管理,杜絕通過「最嚴算法」變相增加勞動者職業風險。
總結
新業態勞動者保險權益保障問題複雜多樣,涉及多方主體。通過提升專業化審判效能、探索協同治理路徑,以及針對相關行業與主體提出具體建議,可以有效推動新業態勞動者保險權益的保障與提升。未來,各方應共同努力,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新業態保險體系,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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