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隨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迎來重要進展。近日,相關部門正式發布《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為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這一規則的出台,標誌著我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進入規範化、標準化新階段,對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推動能源結構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電力行業發展趨勢分析與未來投資研究報告》指出,《規則》首次系統界定了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經營主體範圍,包括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傳統主體,同時特別明確了儲能企業、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車網互動運營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市場地位。這一規定為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電力系統調節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提升系統調節能力。
《規則》對電力輔助服務交易品種的設立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需要提出建設需求,經相關部門論證後制定實施方案。新品種設立需經過模擬試運行、結算試運行、正式運行三個階段,確保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目前,全國已有16個省建立調峰市場,15個省建立調頻市場,2個省建立爬坡市場,6個區域分別建立調頻、備用、調峰等市場。
《規則》明確按照"誰受益、誰承擔"原則,結合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情況,建立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調頻、備用等電力輔助服務費用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這一機制設計有利於合理分攤系統調節成本,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規則》對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電能量市場的銜接機製作出明確規定。調頻、備用、爬坡等有功輔助服務市場與現貨市場可獨立出清,具備條件時推動與現貨市場聯合出清。經營主體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能量費用按照電能量市場規則結算,確保各市場間協調運行。
《規則》對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的職責進行了清晰界定。電力調度機構負責提出輔助服務需求、統一採購、交易組織、市場出清等核心業務,同時承擔市場運營監控和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維護職責。電力交易機構負責經營主體註冊管理、信息披露和結算依據提供等服務工作。這一職責劃分有利於確保市場規範有序運行。
《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的出台,為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通過明確市場參與主體、規範交易流程、健全費用傳導機制、完善市場銜接、理清運營機構職責,這一規則將有力推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推動能源結構轉型,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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