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自2016年我國啟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以來,制度覆蓋範圍已擴展至49個國家級試點城市。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長期護理保險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在提升管理效率、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政策層面的持續支持為委託經辦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這一方向不僅推動了商業保險機構的角色創新,也為制度可持續發展注入了新動能。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保險行業發展趨勢分析與未來投資研究報告》指出,(一)經辦內容分類:全流程覆蓋與模塊化協作並存
當前委託經辦呈現兩種主要形式:全流程經辦和部分環節外包。前者由商業保險機構統籌政策諮詢、失能評估、服務監管等全鏈條工作,尤其在第二批試點城市中應用比例顯著提升;後者則保留醫保部門主導關鍵決策,僅將宣傳、稽核等業務委託給保險公司。這種差異化選擇反映了不同地區資源稟賦的適應性調整。
(二)參與模式創新:風險共擔與服務購買的雙向機制
商業保險機構通過承辦型和經辦型兩種路徑深度介入制度運行。在承辦型模式中,政府將年度籌資總額作為保費劃撥,保險公司需承擔超限虧損風險,並通過設置2%10%的風險分擔閾值實現與醫保部門的政策性共擔;而經辦型則以固定服務費為基礎,規避了資金盈虧壓力。數據顯示,多數試點城市優先選擇承辦模式以發揮保險機構的專業風控能力。
(三)組織架構設計:差異化布局提升區域適配度
針對不同規模的城市特點,形成了三種典型協作框架:獨家承保適用於小體量地區,主承共保通過頭部企業主導整合資源,而分區共保則在直轄市或省會城市中廣泛應用。例如某直轄市將轄區劃分為8個責任區,由4家保險公司分片管理,這種「網格化」布局有效平衡了服務覆蓋與運營成本。
(四)風險管控機制:政策性虧損與經營性虧損的界定實踐
當前風險分擔呈現多維特徵:從性質劃分看,政策調整導致的基金缺口通常由醫保基金消化;而因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經營虧損則完全由保險公司承擔。某試點地區採用「10%預留金+5%自負閾值」模式,即當年度虧損超過5%時,保險公司需自行承擔超出部分的50%,剩餘風險通過歷年結餘資金平滑。此類設計既保障了制度穩健性,又倒逼機構提升運營效率。
(一)強化全流程經辦主導地位
建議擴大全流程模式應用範圍,尤其在人口密集型城市優先推廣。此舉可使醫保部門聚焦政策制定與監督,而保險公司憑藉全國服務網絡和精算優勢,能更高效地整合護理資源、控制成本。例如通過智能系統實現失能評估標準化,或利用跨區域分支機構支持異地就醫結算。
(二)深化承辦模式的風險共擔機制
應建立動態風險調節框架:在協議中明確政策性虧損觸發條件及補償程序,並根據年度運營數據調整次年保費係數。可參考某試點城市做法,將經辦管理費與盈虧表現掛鉤,當基金結餘超過預定目標時,超額部分的30%用於提升護理服務質量。
(三)構建彈性組織架構適配體系
建議建立「一城一策」的區域適配機制:在直轄市推行分區共保以分散風險;在縣域地區採用主承共保整合資源;對人口外流嚴重的偏遠縣區則採取獨家承保模式。同時鼓勵保險公司通過組建服務聯盟,共享護理機構資料庫和評估專家庫,形成規模效應。
(四)完善風險分擔的動態調節機制
需建立雙向調節條款:當基金結餘超過5%時,可將超額部分按比例返還給參保人或用於提升待遇標準;若出現政策性虧損,則通過調整籌資比例、擴大保障範圍等途徑系統修復。某東部試點城市已實施「三年周期評估」制度,每3年根據人口老齡化率和護理成本變化重新校準風險參數,有效增強了制度韌性。
結語
長期護理保險委託經辦模式的持續優化,關鍵在於構建政府引導、市場參與、風險可控的協同治理體系。通過深化全流程管理、強化風險共擔、創新組織架構設計,能夠實現服務效率與基金安全的雙重提升。未來需進一步完善動態調節機制,在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基礎上,激發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潛力,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提供可持續的護理保障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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