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3年5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與廣東省政府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即"南沙金融30條"。這一政策通過七大領域30項具體措施,聚焦金融服務創新、跨境互聯互通和民生普惠發展,旨在將南沙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的重要節點,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金融行業項目調研及市場前景預測評估報告》指出,針對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需求,"南沙金融30條"提出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體系。政策明確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票據貼現工具和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產品,並鼓勵銀行與投資機構探索"貸款+直投"模式,拓寬科技企業融資渠道。在高端製造、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等重點產業領域,政策特別強調保險資金的直接投資作用,為商業航天、全域無人系統等未來產業提供長期資本支持。通過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南沙正加速形成覆蓋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的全鏈條金融服務生態。
在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方面,政策提出構建便利化期現貨交易規則體系。依託廣州期貨交易所,將推動與香港交易所合作開發跨境品種,並探索允許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期貨交易。同時支持南沙建設商品期貨交割中心,通過"期貨交割倉+現貨貿易樞紐"聯動模式提升區域大宗商品定價話語權。在航運金融領域,政策鼓勵引導國際海運費以人民幣結算,研發創新型船舶和航空保險產品,推動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目標是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租賃產業高地。
為促進粵港澳居民深度融合發展,"南沙金融30條"在支付服務與信用體系建設上實現突破。政策支持擴大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戶試點範圍,並探索信用卡視頻面簽等數字服務模式。通過推動銀行與非銀支付機構合作,加速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逐步形成跨境支付便利化網絡。在信用融資領域,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數據跨境流動試點,促進粵港澳徵信產品互認,為三地居民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金融服務體驗。
政策特別強調發展具有南沙特色的金融業態:一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資管中心,支持證券公司拓展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二是創新發展國際租賃和保理業務,允許境內機構使用自有外匯支付經營性租賃租金,取消船舶飛機境外融資資本金限制;三是構建航運金融服務體系,研發覆蓋航運全產業鏈的保險產品。這些特色金融品牌的培育,將顯著增強南沙作為對外開放門戶的樞紐功能。
為確保各項措施有效實施,政策從風險防控、人才引進和法治建設等方面建立配套機制。明確要求強化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完善反洗錢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同時鼓勵南沙制定專項扶持政策,通過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手段吸引金融機構集聚。這些保障舉措將為金融創新提供安全可控的試驗環境。
總結來看,《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通過系統性政策設計,在科技創新服務、跨境市場聯通、民生金融服務和特色金融培育四大領域形成突破,不僅強化了南沙作為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節點的戰略定位,更將為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提供可複製的創新樣本。隨著30項措施逐步落地,南沙有望成為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高地,持續釋放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澎湃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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